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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外遇压制小三 警员妨害自由判拘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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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县竹北警分局陈姓警员,去年4月处理1件家庭纠纷,到场发现是报案人抓到丈夫带小
三,要提告妨害家庭,小三看到警方来,骑上机车要离开,陈姓警员拦阻,要求出示证件
,小三表明愿配合,要求先打电话找律师并向公司请假,刚拿出手机就被陈压制在地,全
身多处挫伤,气得提告妨害自由。陈姓警员昨被法院判处 拘役5天,得易科罚金5千元。
新竹地院判决书指出,竹北警分局警备队陈姓警员,去年4月间受理曾姓女子报案,和曾
女及亲友前往新竹高铁站附近抓奸,在1处停车场旁堵到小三骑机车出现,陈姓警员拦下
她,要求出示证件,小三也表明会配合。
小三随即要求找律师到场,并向公司请假,于是伸手进包包拿手机要打电话,此时陈姓警
员突然大动作抱住小三、压制在地,造成身上多处挫伤,小三认为警员不明究理就粗暴对
待她,气得提告。
陈姓警员表示,当时因为不知道对方要从包包里拿什么东西,担心她做出自残或伤害他人
的行为,所以赶紧抱住对方,无意要伤害她。法院审理时,陈姓警员当庭和告 诉人达成
和解,法官认为陈姓警员服务警界20多年,虽有滥用职权,考量犯后有悔意,告诉人也替
其求情,最后依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权力故意妨害他人行使权利 罪,判处陈姓警员拘役5
日,易科罚金5千元。(林师民/新竹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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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pt.cc/R5ZK
5.备注:
我无法理解台湾法官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