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国民党修4法 迫企业加薪

楼主: skyoun (skyoun)   2015-02-07 15:31:26
※ 引述《TWOOOOOOOOOO (给妳2亿)》之铭言:
: 国民党修4法 迫企业加薪
: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50207000023-260202
: 2015年02月07日 04:10
: 记者崔慈悌/台北报导
: 为敦促获利企业为员工加薪,国民党党鞭赖士葆昨(6)日表示,国民党团将提出公司法、
: 工厂法、劳动基准法和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等四大配套,强制企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年度盈余
: 一定比例应分配给劳工,违者可处最高500万罚锾。
(恕删)
: 陈雄文则指出,企业近20年来获利幅度成长3%,政府又提供企业再投资可以免税的优惠,
: 造成企业过度投资汰换还不需要淘汰的设备,应该要用来为员工加薪。
: 与会的前立委沈富雄也提醒,对企业盈余分配的执行进行裁罚,会遭致违反自由市场法则的
: 质疑。不过现场透过网络收看的网友则扬言,“剩下的就交给婉君处理”。
以下为本鲁对不可测的未来进行胡思乱想,如有雷同,一定是巧合
以小企业为例,
很多人都听过,有些公司有“A、B帐”或“内、外帐”
依法分配盈余,当然是要用“外帐”分配囉 ....... 查无不法,谢谢指教
当然,员工还是拿不到多少钱
以中型企业为例,
老板宣布:今年业绩奖金减半,改按“OO法规定”公司年度盈余比例分配
底薪改为6000,绩效责任额折算业绩未达者由公司补足基本工资、次月资遣
员工:唉....变相减薪
以大型企业为例,
人 资:因应“OO法”,人员薪资结构重新调整
员工A:高薪的倒楣 .....,以前小组绩效责任制拼奖金,现在还要背着其他烂单位冲
员工B:在大公司领基本工资的,这次多了个年度盈余比例分配,有赚到了
(反正不可能更低了)
小结:企业会算进营运成本中的
人力资源是供需问题,立法分配公司盈余,可能让状况更“复杂”
作者: mayjan   2015-02-07 15:36:00
我如果是企业 也一定会想办法钻
作者: Cityfrighten (中二鲁叔)   2015-02-07 16:0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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