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时报
性侵少女518次 许川杀人灭口免死定谳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新北市男子许川被控性侵同居人的18岁女儿小君(化名),
5年施虐518次,许嫌为了灭口竟勒死她,性侵部分因士检搞乌龙,弄错起诉时间,另行
起诉,至于杀人部分,最高法院下午维持高院更一审认定,依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褫
夺公权终身确定。
士林地检署起诉许川性侵小君518次;一审全面采认,共判2496年,并入杀人罪的死刑,
但高院二审认为,起诉所指性侵时期是“95年间至100年9月14日前”,次数是检方推估
故“举证不足”,仅9月14日这最后一次,才有许嫌的精液卫生纸团为证,故只采认这
一次强制性交罪。
后来高检署未再针对517次性侵无罪部份上诉,最高法院,认为最后一次性侵在9月14日
当天,而非14日“前”,遂认定它不在起诉范围内,要求士检重新起诉,最高法院遂撤
销性侵罪,将杀人罪发回更审,至此,517次性侵全数无罪定谳,后来高院更一审判许
川死刑,获最高法院支持。
判决指出,58岁男子许川原经营鹅肉店,与小君的母亲同居,被控从95年开始性侵
小君,直到小君母亲自杀过世后,小君找生父陪同报案,控告许性侵,并搬去与生
父同住,许曾因性侵入监服刑,担心再入狱,哭求撤告,许等不到回应,萌生杀意,
同年11月29日凌晨5点,许侵入小君住处,掐死小君,再以钢线将少女吊死床头,伪
装成自杀。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1225262
备注:
高院....有人知道法官名吗?
高院审判长蔡新毅(受命法官郭惠玲) 不确定最后还是不是这两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