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可以请立委修法罢免法官吗?

楼主: smalltwo (奖金猎人)   2015-02-04 11:01:19
其实事情很简单
就是大多数的人根本不懂法官在做啥
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这个原则在台湾是存在的
白玫瑰运动怎起来的??
2010年2月6日,男子林义芳在高雄甲仙乡图书馆旁,性侵一名六岁女童,以现行犯遭警方
逮捕。检方依最轻本刑7年以上的“加重强制性交罪”起诉,求刑7年10月。高雄地方法院
,于一审判决时,依据被告自白并未使用暴力,且证人指出并未见女童抵抗呼救,因此,
法院认定林犯行“未违反女童意愿”,改依3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与未满14岁男女性交
罪”,判处3年2月徒刑,引发社会舆论的不满。
2010年8月5日,最高法院合议庭,审判长邵燕玲以及法官李伯道、孙增同、李英勇与施俊
尧五人,审判另一件三岁女童性侵案时,认定“女童的证词、验伤诊断书均无法证明被告
有违反女童意愿”,以“实际上未违反意愿,只能成立对未满十四岁男女性交罪”为由,
发回更审。再度引发民众的愤怒,因而发起游行抗议活动。
你以为是法官烂??
法官依据证据来判案
如果检察官提出证据的证据力无法说服法官判被告有罪
为什么被骂的是法官????
如果立法院修法把根七岁以下性交全都不看是否违反女童意愿
事情不就解决了
给了法官那样的法条
却不让法官依法宣判
到底有问题的是法官?检察官?还是民众?
罢免法官??????
你是要对依法宣判的法官开刀吗??
何不直接改成人民公审算了~~
※ 引述《imaclone (抱歉我不够乡愿)》之铭言:
: 法官可说是台湾社会最无敌的ㄧ群人了
: 宪法第81条
: 法官为终身职,
: 非受刑事或惩戒处分或禁治产宣告,不得免职
: 因此法官除了以下情况否则是终身职
: 1.受刑事
: 2.受惩戒处分
: 3.受禁治产宣告
: 4.另外一个不是很好的理由
: 依第14条公务员除法令所规定外
: 不得兼任他项公职或业务
: 台湾有925白玫瑰运动集会
: http://zh.m.wikipedia.org/zh-hant/925白玫瑰运动集会
: 诉求罢免法官也没成功
: 主要还是没修法或释宪
: 但应该要修成人民可以罢免吧
: 连总统都有罢免办法 法官却不能罢免不是很奇怪吗?
: 有没有没有八卦?
作者: kenny112402 (kenny112402)   2015-02-04 11:05:00
乡民其实很期待人民公审
作者: Ciddens (丸杷刃)   2015-02-04 11:06:00
帮补血 法盲会来嘘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5-02-04 11:06:00
说的好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2-04 11:06:00
开放政府,全民参与<---苏格拉底就是这样被杀掉的
作者: imaclone (毫无反应就是个@@)   2015-02-04 11:06:00
或者像美国有陪审团呢?
作者: NCCUWETSLIP (政大湿滑)   2015-02-04 11:07:00
推 不过乡民没有看到死刑还是会浑身不舒服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2-04 11:07:00
不去炮那些教出这些法绿从业人士的法绿系整天看法官不爽骂法官,明天看检察官不爽骂检察官
作者: NCCUWETSLIP (政大湿滑)   2015-02-04 11:08:00
陪审团容易被律师操弄 而且认定事实不用附理由 他们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5-02-04 11:08:00
台湾是成文法国家,陪审团不太可行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2-04 11:08:00
阿不都是法绿系XX师教出来的
作者: NCCUWETSLIP (政大湿滑)   2015-02-04 11:09:00
没有制度是没缺点的 看看美国警察杀黑人判无罪结果美国乡民暴动就知道了
作者: audi1005 (totot)   2015-02-04 11:09:00
要修的是法律与如何淘汰不适任法官
作者: Amontillako (俺は怒ったぞ!フリーザ!)   2015-02-04 11:10:00
判黑人无罪的可是陪审团喔,科科再来是不是要战陪审团太多?太多白人成员?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5-02-04 11:11:00
其实不适任的定义蛮广的
作者: victor3099 (victor3099)   2015-02-04 11:12:00
要修的是脑x乡民脑 整天看没看判决书就说法官不公
作者: ssaw5166 (四季伪五六)   2015-02-04 11:14:00
不判死刑乡民不爽就是不适任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5-02-04 11:19:00
3不能什么都要学美国,我们跟美国不一样,他们非成文法,我们成文法
作者: markingpen (...)   2015-02-04 11:21:00
推。明明是保障人权…舆论却有点反智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15-02-04 11:23:00
该改的是愚民的脑袋,只看报导就高潮了,真是有够好操
作者: markingpen (...)   2015-02-04 11:24:00
开放公好了,游戏规则只有一条---乡民的直觉
作者: eiriyuki (pocky)   2015-02-04 11:27:00
骂人恐龙前好歹判决书看一看 不符乡民期待就是恐龙~乡愿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5-02-04 11:36:00
下一篇高潮囉
作者: nicktop2001 (白咖啡)   2015-02-04 11:38:00
那我们要法官干嘛?做个法条查询系统就好啦!!我觉得应该废除法官,改用人民公审制就够了
作者: kingyes (小宝)   2015-02-04 11:41:00
那你自认很熟悉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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