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助理被诓成视讯妹 没露点还没薪!检方:不爽可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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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女在网络征“行政助理”,美眉应征竟培训成“视讯妹”
(此为示意图,非当事人/翻摄自微博)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逼良为娼,可以不用挨罚?高雄一名曹姓“大姐大”经营色情聊天室,前年被旗下辣妹
检举,说老板娘的征才骗人,还逼她们一定要“露上半球”,不然就没有薪水可以领;
对此,警方虽然以妨碍风化罪嫌一口气移送了17人,但到了检方这边,又因为无证据证
明这些美眉是被逼的,加上检方认为不爽可以辞职不干,最后老板娘获得不起诉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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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年纪轻的美眉认为不露脸,为了赚钱也没关系
(此为示意图,非当事人/图翻摄自微博)
根据警方指出,38岁的曹姓女子在网络征“行政助理”,标榜“无经验可、五万至六万
高薪”诱拐年轻美眉应征,培训成“视讯妹”,男客人透过购买点数可以与美眉视讯聊
天,若要进一步看跳舞、脱衣露点、爱抚私处等,就要买更多的点数。有些年纪轻的美
眉认为不露脸也没关系,为了赚钱就认了,敢脱、敢玩,甚至拿跳蛋等情趣用品做为辅
助,而曹大姐就在办公事里监看美眉们的工作状况。
在前年的12月,有名年轻女子应征后起疑,开始上班后被强迫露点才有薪水可领,因此
向警方告发曹女经营网络色情聊天室。但检方却认为,由于警方没有录到任何视讯妹露
点的画面,虽然有情趣内衣、跳蛋等物品,也不代表公然猥写,因此妨害风化部分不起
诉;另外检方指出《人口贩运防制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被告须意图营利,以强暴、
胁迫、恐吓等方式,使人从事劳动与报酬显不相当的工作者才触法,但视讯妹每个月都
有底薪22K,还有全勤奖金3K,上工第二个月起才取消底薪改采点数钱的27%为薪水的业
绩制,检方认为没有不合理。
检方还举例房仲、保险业等都是无底新,以业绩做为新水,而且曹女旗下的美眉每天工
时8小时,下班就可以回家,并没有限制自由,也没有证据证明曹女以恐吓、暴力等方
式胁迫美眉露点才能领薪,工作环境也没有不好,美眉若不满薪资结构可以找别的工作
,因此昨(2)日检方全案不起诉。对此,警方只回应“尊重检察官侦查结果”;律师
吴春生则表示,本案关键在于没有补强证据证明老板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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