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这样有违法?罢免连署摆摊遭警“围起来”

楼主: cloudin (☁云应)   2015-02-03 12:18:03
说到集会游行法
我怎么记得之前看过相关的新闻和wiki的内容都提到说2015年1月1日失效了。
以下摘落自wiki“集会游行法片段”
司法院大法官于2014年所做出的《司法院释字第718号解释》,对紧急性及偶发性集会游
行应经过许可的部份,做出了违宪判定,相关法条自2015年1月1日起失效。
在理由书中,除了重申445释宪“许可制于偶发性集会、游行殊无适用之余地”外,又说
明“惟就事起仓卒非即刻举行无法达到目的之紧急性集会、游行,实难期待俟取得许可后
举行;另就群众因特殊原因未经召集自发聚集,事实上无所谓发起人或负责人之偶发性集
会、游行,自无法事先申请许可或报备”,此项说明,将可能影响到仍在立法院审议中,
改采强制报备制的集会游行法草案,应不宜以报备制规范偶发性集会、游行。
在此释宪发布后不久,就出现了路过争议,由于紧急性及偶发性集会游行许可制相关虽尚
未到失效期限,但已被宣告违宪,仍不宜作为执法工具使用,此释宪案是否造成警方在此
类“路过”之执法困难,仍有待商榷。
倘若今年起已经确定失效,那怎么还会有警察用失效的法律来取缔呢...
还是其实“失效”有别的意思?
还是今年没2015?
搞得我好乱阿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2-03 12:19:00
有党证就自动失效,没党证就要预防性鸡鸭
作者: LOWFEEL (lowfeel)   2015-02-03 12:20:00
因为不是紧急或偶发吧
作者: abcd0 (DM)   2015-02-03 12:20:00
吓吓你而已,真的闹到上法院,警察会输
作者: psplay (乱世中一个小小书僮)   2015-02-03 12:21:00
有发起人还是属于集会游行法的规范内
作者: SuperUp (( ̄▽ ̄#)﹏﹏)   2015-02-03 12:21:00
就是要让你很麻烦
作者: am711206 (阿尔提克斯)   2015-02-03 12:48:00
不是整部集游法失效 只是里面部份条文若集会理由具急迫性则不受需事前申请之限制 如:员工上班后 发现工厂 突然倒闭不开 转往负责人住家集会了解状况
作者: griswold (窘境)   2015-02-03 13:14:00
事先透过网络号召,就不符偶发性或紧急性要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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