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旅客赴港携700万现钞 超额退关

楼主: yesnogod (是无神)   2015-02-03 10:47:32
※ 引述《wcdkimi (一辈子感谢)》之铭言:
: http://bit.ly/1K5wNda
: 旅客赴港携700万现钞 超额退关
: 发稿时间:2015/02/03 09:35 最新更新:2015/02/03 09:35
: (中央社记者邱俊钦桃园机场3日电)一名旅客今天搭机前往香港,在手提行李中被发现
: 携带新台币700万元现钞,其中超额的690万元现钞依法退关处理。
: 财政部关务署台北关表示,一名陈姓旅客上午搭乘国泰航空公司班机准备前往香港时,经
: 过行李安检时,被发现个人携带的手提袋中放有700万元的现钞。
: 旅客随即被要求检查,同时依照海关规定,只能准予携带10万元出境,其余690万现钞必
: 须办理退关处理。1040203
有疑问 该GOOGLE 一下
新台币不用没收,不要用错误的观念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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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境部分:
1.黄金:旅客携带黄金总值超过美金2万元者,应向经济部国际贸易局申请输出许可
证,并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2.外币:旅客出境携带超过美币1万元等值现金者,应向海关报明登记。未依规定报
明登记者,其超额部分没入之;申报不实者,其超过申报部分没入之。
3.新台币:旅客出境携带新台币以10万元为限,超过限额时,应在出境前事先向中央
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超额部分未经核准,不准携出。
4.人民币:旅客出境携带人民币以2万元为限,超过限额时,虽向海关申报,仍仅能于
限额内携出;申报不实者,其超过2万元部分没入之。
5. 有价证券(指无记名之旅行支票、其他支票、本票、汇票、或得由持有人在本国
或外国行使权利之其他有价证券):旅客出境携带有价证券总面额逾等值
1万美元者,应向海关申报。未依规定申报或申报不实者,科以相当于未
申报或申报不实之有价证券价额之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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