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文哲霸气公文外泄 凶手找到了!

楼主: horseface (马脸)   2015-02-02 17:11:00
※ 引述《bof (蔷薇与乔麦田)》之铭言:
: 对于基层承办人员来说
: 他们最烦的东西
: 就是自己的长官不敢决定事情
: 然后一个小公文
: 要跑到长官的长官、长官的长官的长官
: 然后每个长官都有意见
: 每次跑一个长官就要改一次公文
: 如果这种小公文
: 还要跑到最大大的那个长官
: 那一定会累死
: 所以柯文哲用一种直白的方式
: 裁示七万块自己解决就好
: 其实会让基层公务人员感到很爽
: 因为这无疑打了那些不敢决定、畏事的长官们一巴掌
: 也让自己的工作变得单纯化
: 话说马政府与国民党政府就是充斥着这种畏事的文化
: 不断地开会
: 不断地请示上级
: 然后没人做决定
: 最后事情摆烂
: 然后柯文哲进来了
: 把这些官员吓得半死
: 吓得把这种畏事的心理反应发挥到极致
: 才会连七万块的东西还要拿给他看
: 结果被打脸了吧 哈哈
: 然后媒体看到再被打一次脸
: 灰头土脸的其实是那些不断报上去的长官们
公务员看到柯P这样批示怎么可能会爽.....
想也知道干得要死
WHY? 难道公务员是个689??
有可能,但应该不是主因
请各位用公务员的心态思考
大家仔细看这篇公文
http://goo.gl/RfgYAG
函稿并呈,并且要求柯P批示
鲁弟大胆猜测,这应该是 “北市府发给台北文创公司的函”,并且属名“市长”
像这样的文,由市长属名没啥问题
那柯P在生气什么呢?
“七万元之差异,自己决定”
这表示:
柯P应该批示过一次
但是幕僚回去看了看
啊!! 金额打错了!! 多打七万
基本上公文不能涂改
所以只好重新拟一次稿,送上去再批一次
疑问: 为什么要重新批示?
原本的稿件是 “市长看过,说ok”
你现在做了修改,“市长没看过可以吗?”
所以虽然很囉嗦,但是根据正常程序
还是要再跑一次公文
今天你市长说:自己搞定啦!!!
公务员会问: 那你印章要借我盖吗?
以市长的角度来说当然不行
不然有心人士以市长名义发公文怎么办?
但是没有你批示,我又不能做修改!
除非柯P今天同意公文小修改后不用呈就能发
七万元柯P觉得是小钱
结果有天别的案子底下也这样做
结果新闻出来: 市政府为了省小钱,买烂东西
查证: 啊哈!! 你为什么自作聪明省钱!! 还没省多少!!!
此时说:市长你也同意啊!! v.s. 我以为这是小钱
哪一个能保住饭碗?
公务机关本来做事就是囉嗦
因为里面的员工不讲求效率,反正跟薪水无关
只要守住饭碗就好
所以任何风险都不能冒
柯P应该批: 干!! 打字都不会喔!! 以后稿呈错直接禁假五天!!!
啊,搞错了,我联想到当兵呈公文的往事........
作者: simonohmygod (曼聯魂)   2015-02-02 17:12:00
"任何风险都不能冒" ....
作者: kaj1983   2015-02-02 17:14:00
当兵公文都是兵在写,写的差还会被长官干
作者: wolver (超级大变态)   2015-02-02 17:15:00
金额会打错?????????
作者: livingbear (法田惠)   2015-02-02 17:15:00
好丑的字
作者: agoodjob (I have)   2015-02-02 17:15:00
你很常内心戏?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5-02-02 17:18:00
有点脑补,但公务员就是这样的生物,只有公文才是保命符
作者: playoff0113 (PlayOff)   2015-02-02 17:21:00
脑补的情境
作者: quester08 (克喜口母)   2015-02-02 17:27:00
恩,脑补。
作者: loststar (盼个奇蹟...)   2015-02-02 17:32:00
有处理过公文的给个推 八卦版看到柯P就高潮了
作者: StartFire (QQ)   2015-02-02 17:39:00
给推 除非讲白了七万以下谁可以代为决行 责任市长背不然盖个市长章的要市长看过 怎么能叫作惹市长生气?
作者: skyleo (好想打球~~)   2015-02-02 17:41:00
....一看就是完全不懂公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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