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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告成功!台中高院撤销魏应充交保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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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2-02 15:49 即时新闻 中时即时 陈界良
顶新公司黑心油案,彰化地院1月28日裁定顶新公司前董事长魏应充等4名
被告交保后,不仅民众骂翻,彰化地检也提出抗告,台中高分院今天裁定
原裁定撤销,发回彰化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台中高分院指出,此案的案情复杂,被告有8人,人数众多,且在顶新集团
相关企业任职的证人不在少数,原审在未询问全部证人的情况下,认定魏
应充等4人已无串证之虞,给予具保,过于速断。
台中高分院并表示,此案侵害公众财产、身体法益甚钜,具有高度公共利
益,魏应充等人被检方以60次诈欺取财、2次贩卖掺伪食品、79次加重诈欺
、1次贩卖掺伪食品等罪起诉,犯罪次数众多,面临重典追诉,被告有逃亡
、串证的高度可能性,一审裁定交保,是否具有防止逃亡的拘束力,具保
金额是否适当?仍有考量空间。
彰检去年10月间依违反食安法等罪,起诉并羁押魏应充、顶新公司前总经
理常梅峰、前代理董事长陈茂嘉与大幸福制油公司负责人杨振益等4人。但
彰院在28日凌晨裁定魏应充以1亿元交保,让魏可以回家过年,常梅峰等3
人也各以500万元交保。
魏应充交保后,舆论譁然,魏应充每天前往派出所报到时,都有民众向魏
随行抗议,表达不满。彰检抗告指出,被告的犯罪嫌疑重大,先前裁定羁
押的理由并未消灭,仍有逃亡、串证之虞,改以具保、限制出境等手段,
无法降低被告逃亡、串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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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证据已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