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急煞车 男大生获缓刑
http://ppt.cc/R64p
〔自由时报记者江志雄/宜兰报导〕就读国立大学的林姓男大生,第一次邀17岁女网友小
美(化名)见面,就趁机性侵,后来看到小美哭泣,不到1分钟便“急踩煞车”停止性侵
,还在旁安慰,请求原谅;法官认为,男大生性欲难抑而失虑,判处2年徒刑,缓刑5年,
给他自新机会。
林生今年23岁,102年3月就读大三时,在爱情公寓网站结识小美,当时女方尚未成年,相
识1个月后,林打电话相约看书,不料首度碰面,就将小美载到他位在宜兰的租屋处,强
行性交。
这时小美不断啜泣,林男见状,1分钟内停止性侵行为,还在旁安慰,请求原谅;事后,
小美透过LINE与学弟聊天,告知被人性侵,男友无意中发现对话内容,怒不可遏,向男大
生就读学校投诉,校方报警处理。
男大生庭讯时辩称,2人做爱时,少女未抗拒,属同意性交,宜兰地方法院合议庭认为,
双方若两情相悦,林男没理由突然停止性交行为,显见女方有用手推男方、哭泣等抗拒之
举,少女不太可能虚构情节,把个人私密名节之事告诉友人(学弟),借此诬陷男大生入
罪。
地院合议庭认定男大生对少女性交被拒,因性欲难抑,才不顾女方意愿,强制性交得逞,
已伤害少女性自主权,重创她的身心,触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应加重其刑
。
不过,承审法官考量案发过程中,男大生未施以恶劣暴行或言词恐吓,也在短时间内停止
性交,因无前科,且小美不愿追究,并予宣告缓刑,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还要提供
200小时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