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沉了 今天再怒问
不管是废文还是优文
字都是作者一个一个字打的
可是稿费却被记者干走惹
搞毛啊╰( # °皿°)╯ ~┴─┴
照理说 稿费什么的应该是给作者吧
记者只能拿他们编辑后加上的字啊
就像出版一本书 最后拿到稿费的不会是主编
所以记者实拿的稿费应该是
新闻整篇-引用的部分才是记者应得的
而 引用的部分 我主张应该还给 作者
或是捐献给社会上有需要的团体
我是偏好后者
这样才是合情理的
不能因为大家是匿名的使用PTT
打出的优质好文就被莫名的拿去赚钱吧
大家说对不对!!!!!
毕竟著作权是只要写出来就有的
并不需要做任何申请
所以我在这边像各位乡民呼吁
我们不能忘了自己的权益
而我也提出一套方案
只要作者能证明拥有帐号
其帐号所创作之文章
若未经允许遭引用
应有向新闻媒体公司申请稿费之权益
而未被申请的引用文章之稿费
则应于每年结算 捐赠于社会上的弱势
大家说对不对!!!!!
这根本就是个三赢的方法
一来可以帮助弱势
二来可以鼓励大家写出更多优质好文
三来可以迫使记者自己写新闻
改变台湾现在低落的新闻水准
这是一场革命啊!!!
作者:
abc06 (阿咧)
2015-01-31 02:49:00没
作者: KevinLow (废文漏) 2015-01-31 02:56:00
没有,这里文章没版权的吧
作者:
iamchyun (是否执行BB2039.exe)
2015-01-31 02:57:00那天变成我强暴你是看的起你惹 伟哉鬼岛记者
作者:
blsay131 (blsay)
2015-01-31 03:00:00有稿费的,应该是登载到杂志吧!
作者: momoisacow (不良牛) 2015-01-31 03:00:00
我觉得你去当记者最省事
没有 被抄过好几次 有翻译国外网友评论的 和 整理出资料的,从来没记者问过都直接用
作者: requiescatjr (琳Cheng) 2015-01-31 03:17:00
台湾记者有95%都是垃圾
人家是第三权阿,我们只是水深火热的老百性,搓圆捏扁还是要他们宣传,如果我们团结一点凝聚共识,会让他们操控吗?常常在酸记者,曾经何时他们真的鸟过?告过倒是有一句新闻价值就把自己的地位捧上天了,化为收视率才是他们要的,新闻的伦理道德再说吧
根据智慧财产权他们应该是要支付稿费的,你可以写信去要,顺便留底当纪录,如果没记错的话,因为他有营利行为,一个字至少有$1的价值。但是,若在合理引用范围内,只要他有注明出处,会有模糊地带。简单的说,你被引用的资料必须是原创且大量,你比较有胜算
作者:
o9887766 (不拉屎贼落死)
2015-01-31 04:20:00其实注册地址应该是调的出来,真要发钱的话.....
作者:
molunptt (2016唯一支持圣文参选)
2015-01-31 04:21:00推!!!!!!
作者:
e30901 (穿越45)
2015-01-31 05:43:00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