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小鲁弟替代役经验表示,柯董这种批示纯粹傲娇而已。
: 并不是真要底下局处自行解决,无庸报告。
: 照片看得到“函复台北文创公司”,这就是柯点名的五大弊案
: 之一,
: 也就是说,这间是柯准备战的对象,又涉及金钱上的问题(虽然不多)
: 老板切身关心的事务,各位聪明的乡民,如果你是副市长,
: 你敢自己决行掉(就是批掉啦),不经过柯吗?
: 这种大主大意的事情,副市长也不敢做,正因如此,这份公文
: 才进了柯董的办公室。
: 至于柯是在当谁,应该是在当承办的局处首长,而不是承办人
: 也有可能当副市长,但机率很低,承办人基本不可能。
: 一般市长有写字批示的公文,一定有“回阅”制度,也就是前面盖过章的,
: 会拿到这份公文看过,最后才回承办人手上,也就是借此洗脸
: 底下主管。
: 至于这样做是不是很中二,小鲁认为,他这样跟底下主管洗脸,
: 如果真的有助于解决问题,那还没关系;如果无助解决问题,
: 就是在刁公文。偶尔刁是领导统驭的手段,常常刁容易有反效果。
: 请注意他没有批可,也没有批发。所以公文应该
: 没办法用印,底下的人可能还在想怎么办,也可能重拟然后送副市长决掉了。
: (应该是后者比较有可能)
所以你只能是替代役 要当公务员需要很拼
柯P的意思很清楚 7万元的公文 还要层层上陈 要市长批
把市长当承办人 市政如何有效率运转?
这个只牵涉7万元公文 科长层级就该决行
主秘 副局长 局长 副秘书长 秘书长 副市长 自行揣摩上意 不敢决行负责
柯P警醒的是上面那一串人 不包含承办人
这个公文 承办人虽然需要重签
但以后这种芝麻绿豆大的公文 将可即时决行
不再用大签
承办人心里爽得很呢
这才是"做对的事情"的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