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市府公文外流 柯P亲写:不要惹我生气

楼主: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13:25
※ 引述《bc103 (程程)》之铭言:
: 市府公文外流 柯P亲写:不要惹我生气
: 苹果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50130/551844
: 网络上今疯传一份公文,上头写着台北文创公司,涵稿并陈,不过底下有个决行,写着“
: 7万元之差异,写一堆公文,几十亿的问题不处理,处理这种事,请自己搞定,不要惹我
: 生气。”并盖著“台北市市长柯文哲”的印章。柯幕僚证实,这是柯文哲写的决行,但详
: 细公文内容不便透露。
: 市府发言人林鹤明表示,这个决行确实是柯文哲的用语,至于公文为何流出,将请秘书长
: 苏丽琼进行调查。
: 柯幕僚表示,不清楚公文流出的原因,但公务人员依法不得任意泄漏内部文件,这种事绝
: 不被容许,因此一定会严加彻查。(政治中心/台北报导)
根据小鲁弟替代役经验表示,柯董这种批示纯粹傲娇而已。
并不是真要底下局处自行解决,无庸报告。
照片看得到“函复台北文创公司”,这就是柯点名的五大弊案
之一,
也就是说,这间是柯准备战的对象,又涉及金钱上的问题(虽然不多)
老板切身关心的事务,各位聪明的乡民,如果你是副市长,
你敢自己决行掉(就是批掉啦),不经过柯吗?
这种大主大意的事情,副市长也不敢做,正因如此,这份公文
才进了柯董的办公室。
至于柯是在当谁,应该是在当承办的局处首长,而不是承办人
也有可能当副市长,但机率很低,承办人基本不可能。
一般市长有写字批示的公文,一定有“回阅”制度,也就是前面盖过章的,
会拿到这份公文看过,最后才回承办人手上,也就是借此洗脸
底下主管。
至于这样做是不是很中二,小鲁认为,他这样跟底下主管洗脸,
如果真的有助于解决问题,那还没关系;如果无助解决问题,
就是在刁公文。偶尔刁是领导统驭的手段,常常刁容易有反效果。
请注意他没有批可,也没有批发。所以公文应该
没办法用印,底下的人可能还在想怎么办,也可能重拟然后送副市长决掉了。
(应该是后者比较有可能)
作者: fracs (静待时机成熟)   2015-01-30 23:21:00
正解:不用重签,批示承办人自己解决,局长副市长都无权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01-30 23:21:00
你比较中二
作者: fracs (静待时机成熟)   2015-01-30 23:22:00
伟哉柯p,简化公文流程,该案承办人一人决定即可y
楼主: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25:00
公文没批出不了门,还是要有人决行,到哪个层级有规定
作者: fracs (静待时机成熟)   2015-01-30 23:26:00
不中二,已解决问题,批示很明确没说要重签或交局长决定
楼主: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27:00
其实“决定”这件事,在公部门也意味着“负担责任”,所以有根据性质明订“批到哪个层级”,不可能承办人自己决,他也担待不起解决问题,是指几十亿那个问题,相信他在意的也是这个问题
作者: fracs (静待时机成熟)   2015-01-30 23:29:00
就再自己签给自己,依据就写市长指示,自己再批发囉可是市长已经授权了,决行里写的
楼主: chakichaki (少年子弟江湖老)   2015-01-30 23:34:00
那就违反分层负责明细表了,不过通常市长最大,所以大概就重送给局长决掉
作者: fracs (静待时机成熟)   2015-01-30 23:40:00
这案例可以列入国考补习班讨论题目,因为决行违反一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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