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离家43年 老翁病逝子认不出

楼主: kenshin078 (Esther)   2015-01-30 20:08:36
1.媒体来源: 中时电子报
2.完整新闻标题: 离家43年 老翁病逝子认不出
3.完整新闻内文:
中国时报【梁贻婷、赵丽妍╱台中报导】
80岁江姓老翁11日独自至卫福部台中医院就医后昏迷,28日病重不治,院方请警方查明身
分,经指纹鉴定,竟是30多年前宣告死亡的江姓男子,江子获报来指认说,父亲离家逾43
年,当时他才6个月大,认不得父亲长相,但所有资料都显示是父亲,愿送他最后一程。
检察官为求慎重,将验DNA确认身分,再开立死亡证明书。
面对失踪43年、原已宣告死亡的父亲,突然接到通知“还在世、病危”,由于当时年纪小
,对父亲没什么印象,接到消息后,心情没太大起伏,依然如往常般工作,昨检方通知相
验,江子照常办理,没特殊感受。
警方调查,江姓老翁11日独自到医院就诊,当时已身体不适,医生诊断出脓胸、白血病后
,尚不知身分,老翁已陷入昏迷,只好通知警方协助,透过鉴识人员采捺指纹确认户籍地
为屏东县琉球乡,再经户役政系统发现江翁竟是已死之人。
户籍资料中,江翁育2女3子,其中么子正好住台中。警方依报验程序寻问江子是否认得江
翁是父亲,江子回应,父亲43年前不告而别,自己当时才6个月,无法认出爸爸,年纪最
长的大姊当年才8岁,兄弟姊妹都不认识父亲,而妈妈也已过世,但警方查证的资料证明
是父亲,他愿送爸爸最后一程。
江子与妻子多年前搬来台中海线居住,平常受各大饭店邀约,到餐厅指导饭店厨艺,是知
名厨师,多在新竹一带活动,太太则在市场摆摊做生意,夫妻低调和善。户政人员解释,
依民法,一般失踪人口经家属报案协寻,若7年后仍无消息,家属能向法院申告失踪人已
死亡,并依规定实施登报等手续后,经法院审核确认宣告死亡后,即登录户政资料中。
4.完整新闻连结 (或短网址): http://ppt.cc/C1jP
5.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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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ris7 (喉头一甜)   2015-01-30 20:09:00
送行者 礼仪师的乐章???
作者: a7983115 (~Tom~)   2015-01-30 20:09:00
6个月大就放生他= =
作者: nousgu (小鸡)   2015-01-30 20:15:00
六个月谁会认得...
作者: sofaly (沙发椅)   2015-01-30 20:16:00
没有照片吗@@?
作者: r7698 (Ros)   2015-01-30 20:27:00
要拍电影了吗…是我的话 大概也没什么感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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