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茶烫伤少女 顶呱呱判赔154万元
http://udn.com/news/story/2/676383
2015-01-30 13:01:18 联合报 记者刘峻谷╱即时报导
2007年3月24日,时年11岁陈姓少女在台北市顶呱呱忠孝店,购买鸡块套餐、热红茶,搭陈
母的轿车后座,装套餐的纸袋底部突然裂开,热红茶杯盖脱落,滚烫红茶泼溅她肚子及鼠蹊
部,紧急送医治疗,鼠蹊部及左腹部受到二度烫伤,经多次进行植皮和雷射手术仍有烫伤疤
痕。少女父母认为,顶呱呱员工用温度95度滚水冲泡红茶,未盖紧杯盖,产品也没印制高温
警语,害女儿烫伤,依违反消保法商品及服务需有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应于明显处为警告
标示等规定,控告顶呱呱及其员工求偿25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顶呱呱员工口头提醒顾客红茶很烫,已尽告知义务,判顶呱呱免赔。少女上
诉,高院检视顶呱呱员工作业手册,发现手册规定热饮须以胶带十字封口,但顶呱呱员工没
用胶带封口、商品未印制高温警语,还使用易破纸袋盛装热饮,违反消保法企业主应确保商
品安全的义务,去年七月判决,顶呱呱及员工须连带赔偿少女医药费、精神损失104万元。
再依消保法规定,判顶呱呱须赔偿惩罚性赔偿金50万元,合计154万元。是速食店因热饮烫
伤顾客,遭法院判惩罚性赔偿的首例。案件再上诉,今天被最高法院驳回,顶呱呱判赔154
万元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