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闲聊] 被一中街鸡蛋糕老板丢钱

楼主: suck9527 (愚民克星)   2015-01-30 08:49:34
就我看来,这就是一个贪小便宜跟不守游戏规则的战争
该女的买蛋糕时看到有买过写评论可以享有折扣
想到上次她有买并且有打卡为证据,当场写评论,也获得老板同意
老板必然要先看打卡纪录才会知道你之前有没买过
这是合乎老板自己的规则,老板并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写才算
即便该女补足差额,钱却被丢在地上
在我看来是老板心态已失冷静
当然该女这种贪小便宜心态足不可取
只是几十块钱硬要凹折扣,事后还上网讨拍
欲使该店承受争议,亦不厚道
双方为此闹上法院,实是浪费司法资源
此谕,双方私下和解,分别接受职场及人生再教育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1-30 08:50:00
老板并没有规定什么时候写才算? 他自己有当场问过老板了老板也和她说 当场写不可以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8:51:00
的确要明明确确的规定才不会被贪小便宜的台湾人找漏洞钻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1-30 08:51:00
所以啦 他后来又说但是老板,你没有在规范上写:不能在购买前才写心得阿!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1-30 08:51:00
客人有没有拿到优惠 有没有? 有的话不就好了?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1-30 08:52:00
另外 他没有补足差额 要补也是补25元的差额 他只给15是?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1-30 08:52:00
现在客人拿到40元~55元的优惠 结果还到处PO文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8:52:00
就安慰自己阿 "我有付钱惹我不是贪小便宜的三宝"
作者: delphi1989 (FrightenLife)   2015-01-30 08:53:00
最会找漏洞了 YEAH 找到漏洞再来要求别人,超歹丸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1-30 08:53:00
便宜占尽结果还到处抱怨 我是老板我也发火
作者: Huaxx (Hua)   2015-01-30 08:54:00
找漏洞的当下摆明就放弃人格了, 事后那15元跟上网讨拍只是骗自己用的啦 逼唉台湾人
作者: horsetail ((  ̄ c ̄)y▂ξ)   2015-01-30 08:55:00
想看心得内容喔 有超过十个字吗
作者: duo0518 (Kira)   2015-01-30 08:55:00
明明就有享受折扣 却到处说老板不情愿.不爽给什么的不遵守游戏规则 老板也还是给优惠了客人先说要折扣 老板给免费 客人又要给钱 那不是来乱的?
作者: Rohmer (安静中听见的声音)   2015-01-30 09:00:00
台中不意外,奥客一大堆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1-30 09:00:00
这就是一个贪小便宜跟不守游戏规则的战争,这两个谁发起?原PO自己应该也很清楚了吧...
作者: carnie   2015-01-30 09:02:00
我觉得老板应该加:评论写完之后24小时才能换
作者: aimio0925 (洛伊塞提)   2015-01-30 09:02:00
规则写在先,没遵守又爱贪便宜,钱难赚,想想那位老板的心态好吗?两边都有错,讨拍惹人厌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1-30 09:06:00
内文选择性欸...老板有说不行当场补写,同意的只有规定喔!这篇整理的有点奇怪...
作者: kohanchen (kohanchen)   2015-01-30 09:07:00
所以以后这类活动一定要加 现场工作人员有最终裁定权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5-01-30 09:08:00
有阿 他自己有问老板可不可以当场写 老板说不行了不过回家PO文就变成老板说规范上没有写了
作者: carnie   2015-01-30 09:09:00
一定会有人凹当场是什么 如果有人写完五分钟后过去买隔五分钟算当场写的吗?是我的话就会明文规定24小时后再换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1-30 09:10:00
其实好歹排队前写好就没这问题了...只是就连这好歹都做不到才让人觉得难看啊...
作者: killer922 (可是我不喜欢吃苦瓜:()   2015-01-30 09:11:00
心得时间都是刚刚了 难怪老板会觉得来凹的
作者: carnie   2015-01-30 09:12:00
不过送40元也算挺大方的 万一每个排队的人都要送40元
作者: killer922 (可是我不喜欢吃苦瓜:()   2015-01-30 09:12:00
要求东要求西又觉得我有给你钱所以我最大
作者: killer922 (可是我不喜欢吃苦瓜:()   2015-01-30 09:13:00
当然老板口气不好 但是遇到奥客谁口气会好!!!
作者: orzmm ( )   2015-01-30 09:35:00
老板说的不行前提是“你没吃过”而不是各位理解的不能补写所以我解释我吃过所以知道好吃否,老板点头我才写评论各位结论逻辑不对,请回去仔细看内文。谢谢。
作者: goodman (没事还是别乱推文)   2015-01-30 09:40:00
知道了吧 我们就是逻辑能力比较差的酸民 XDDDD叶子媚是贤妻良母, 两百块最聪明, 戈巴契夫头发最多,马英九最清廉, 吴敦义最讲信用, 江宜桦最有主张,刘政鸿最不爱拆人家房子。 这样可以了吗?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5-01-30 09:47:00
人争一口气 佛争ㄧ住香 为了一口气命都可以不要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1-30 09:49:00
可是妳没办法证明你没吃过,那当妳没吃过并没有不对...说错 妳当下没办法证明妳有吃过以这前提来讲就能打翻妳现在的结论逻辑了...话说有没有老板低下头继续忙,妳误会当做点头的可能?
作者: pzyc79   2015-01-30 09:57:00
要怎么证明自己有吃过 老板说你没吃过就没吃过跟说你吃两碗河粉只付一碗的钱有什么分别
作者: pp1877 (低调之神)   2015-01-30 10:00:00
那她说她有吃过就吃过?当下就是讲证明不要跳针...河粉这个,付钱的时候清清楚楚银货两讫的话根本没这问题~不能证明就是当做没有很合理,不然每个不能证明的都唬烂的话,老板不就干脆免费发放鸡蛋糕算了?拜托来点能打的啦 你面对的毒蛇超饿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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