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
向女辅导师借300万 性侵犯落跑
http://udn.com/news/story/7320/673532
性侵犯陈国华假释期间接受心理辅导,
竟向辅导他的张姓女心理辅导师借了三、四百万元后避不见面;
由于他未依规定接受辅导教育,
士林地方法院依违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判他有期徒刑七月。
心辅师借给接受辅导的性侵前科犯巨款,让检察官及法官都觉得匪夷所思,
怀疑两人是否另有隐情。检察官曾纳闷为何张姓女心辅师肯借给“巨款”,
问“借款是妳几个月的薪水?”张女仅说“因为我信任他”。
据了解,
由于陈国华一直避不见面,直到士林地检署因陈未按时接受辅导教育开庭时,
张姓女心辅师才终于见到“债务人”,气得当庭给陈一巴掌;
陈国华起先解释“不想浪费司法资源”才未接受辅导,
事后才道出“我和老师有金钱纠纷”,认为对方不适合再当他心辅师,
“不想再见到她才逃课”。
陈国华(四十六岁)一九九八年曾假扮电视台员工,谎称要替港星任达华勘景,
骗某情趣用品店女店员配合“演练”,把她绑在椅上性侵洗劫得逞,
因此被判刑十三年四月;二○○九年陈假释,但须接受治疗及辅导,
期间结识辅导他的张姓女心辅师,张女并拿出三、四百万元给陈投资用。
不料,假释二年后、还在接受治疗辅导期间,
陈国华又开着汪姓女友租的高级轿车送何姓女友去洗头,
再趁空档诱使服饰店女店员吃下掺有安眠药泡芙迷奸得逞。
陈被逮捕后,汪女和何女还争风吃醋大闹警局。
陈国华假释后屡犯案,第一阶段的身心治疗和辅导教育被判定不及格,须再上课,
应于前年七月接受张女辅导至十一月,但他却没有找张女报到上课,
台北市家防中心因此依违反性侵害防治法将他送办。
张姓女心辅师到案证称,她除了辅导陈国华,还掏出三、四百万元协助陈开夜店;
两人后来因投资纠纷闹翻,陈即不再现身,她已控告陈诈欺。
她说,债务和辅导是两回事,陈国华不能以债务为由拒绝辅导。
陈国华所犯“泡芙迷奸”案被判六年徒刑,加上他假释前残刑,
目前仍在台北监狱服刑,至于他另涉多案,合并执行刑度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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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营夜店及通讯行的陈男,相貌端正身边不乏女友,
86年开始以持刀威胁、假冒电视台人员诱骗等各种方式,犯下多起性侵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