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遇变性侵? 泰籍富少夜店把妹衰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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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身家背景很好的泰国籍富少TUBTIMCHAR,去年底来台跨年旅游,在夜店认识一名身材
高挑的辣妹,2人发生了一夜情,隔天男子还很绅士的送女子搭乘计乘车返家,但没多久
警察却找上门,指他涉犯妨害性自主,台北地检署侦查后认为罪证不足,处分不起诉,但
这名泰国籍男子,却为了这件事情,至今都在滞留在台无法返回家乡。
据了解,这名20多岁年轻的辣妹,身材高挑、打扮的光鲜亮丽,连开庭时都浓装艳抹,而
这名遭指控的泰国籍男子,长相帅气,家世很好,去年底与友人一同来台湾跨年,住在台
北市中山区的饭店。
辣妹指控,今年1月4日在“ROOM 18”夜店,认识这名泰国籍男子,当天她喝了不少酒,
已达不醒人事的地步,不料对方却趁他酒醉将她带往饭店予以性侵,隔天他搭上计乘车后
,立即请出租车司机带他到警局报案。
遭指控的泰国籍男子则满腹委曲,他表示,当天他与女子在夜店认识后聊得很开心,经过
对方同意,才邀他到他入住的饭店,2人很自然的发生了性关系,隔天上午8时许,还送她
去搭计乘车,原本以为是一段美妙的艳遇,没想到成为一场梦魇,他还不断询问检察官“
我可以赶快回家吗”。
台北地检署调阅当天夜店、饭店的监视画面,发现女子走路相当正常,并无酒醉不醒人事
的情形,也无遭到被告胁迫的事由,另外也调阅女子的通联记录,发现女子从夜店到饭店
,密集与传送短信给友人。
检察官从相关事证,认为女子并未有酒醉不醒人事的情形,再加上其指诉性侵或趁机性侵
的事由,也无证据可以证明,在证据不足的情形下,处分不起诉。(吕志明/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