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简余晏FB(电影院3分钟政令宣导修法)

楼主: jhc0723 (Embeded Funny)   2015-01-27 14:15:42
脑残政府又要推废物政令了
当年我小时候看电影还真的要站起来听国歌
然后全部人要站起来等唱完 才坐下
因为中华民国在1991年6月29日废止《违警罚法》之前,
规定闻唱国歌不起立致敬者处二十银圆(新台币60元)以下罚锾或申诫。
最先取消此惯例的县市为宜兰县,1989年就由时任县长的陈定南宣布
1995电影院播国歌不起立遭罚 陈水扁:应废止
http://goo.gl/wal6wc
在陈水扁担任台北市长后,随即指示由电影业者自行决定播放国歌与否,
这时还有不少反对意见,不过比起陈定南那次,感觉大家对电影院该不该
播放国歌,也没那么坚持了。
刚好在一九九五年有延平二高中生在电影院闻国歌不肃立,遭校方记过处分,
市长陈水扁说这无关爱国心,校方不该因此处分学生。
引发激辩,最后教育部当然也是找不到相关法源,只好要校方依校规处置,
不了了之。
自此,电影院什么时候全面取消播放国歌,也找不到确切新闻了,
显然这已经是个无关痛养的小事。要是现在有人提议电影院应恢复播国歌
,想必会被当成疯子吧!
http://goo.gl/WBrv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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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不倒 台湾不会好......叭叭叭~~~~阿扁下台!!!
※ 引述《deepdish (Keep The Faith)》之铭言:
: https://www.facebook.com/yuyen.tw/posts/986999117996273
: 简余晏新增了 2 张相片。
: 4 小时 · 编辑纪录 ·
: 1983 年 11 月 18 日公布施行的电影法规定
: 看电影前一定要播映至少三分钟的宣导洗脑政令片,
: 否则罚款六万到六十万元罚款或停业五到十天,
: 这项规定至今已逾 30 年,但,
: 花钱买票进电影院的人期待的是电影手法的拍摄及声光画面,
: 除非政府能花钱请到名导拍片,否则这样的宣导效果不大。
: 台北市是多元时尚的城市,
: 我主张电影院里的政令宣导应以“紧急必要”为原则,
: 也期待文化部及立法院能主导修法。
作者: kodwsg (ç„¡)   2015-01-27 14:16:00
我只想到"做就对了" 那个广告还有一堆唱RAP的鸟东西
作者: demitri (forever)   2015-01-27 14:52:00
延平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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