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现在法律人多到跟小黄一样
想请问键盘法律人一个问题:
如果公法人的代表人 接受他人外交上赠与的财物 价值大约几千到上万
然后公开说 会把标的拿去典当或卖掉
这是否以所有人的心态自居呢?
难道特侦组不用介入了解一下吗?
有没有这方面的八卦啊?
作者: fallheart (快丢我水球阿) 2015-01-27 11:11:00
开玩笑的不在此范畴
作者:
sionxp ( )
2015-01-27 11:12:00大水库理论 是无罪的
作者:
tml7415 (演員)
2015-01-27 11:12:00柯P 没党证 死定了 如果妳们当初选胜文 就没事了
作者:
sandiato (當局者迷迷迷)
2015-01-27 11:13:00五楼正解
作者:
MJdavid (我刚出社会)
2015-01-27 11:13:00一楼正解
作者:
tonycowzz (THE ONE~~)
2015-01-27 11:14:00归公库就完全没这问题 毕竟政府主要是收钱为主
作者:
lebiged (lebiged)
2015-01-27 11:14:00看钱有没有进自己口袋,不然顶多无权代理民事搞定
作者: salnln (忧郁飞行) 2015-01-27 11:15:00
你想听到的是死刑或退选吧?
作者:
cocolico ( G6票已售出)
2015-01-27 11:15:00没党证没血统用实质影响力说当然有罪
作者:
cms6384 (生死有命)
2015-01-27 11:18:00那某人公然说子弹已经上膛 会死得很难看 那是构成...?
作者: eliteark (低等攻城狮) 2015-01-27 11:18:00
我堂堂大水库理论 哪是你们这种低贱小民可理解
受让方 如果坚称是善意第三人 而KMT的法院又袒护的话
作者:
chose (蝴蝶依旧狂恋着?)
2015-01-27 11:43:00公子会回赠高级红酒公子:这瓶红酒才二十一点都不贵 我都当水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