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鉴定出炉 原来郑捷“对父母下不了手”

楼主: kugga (ン・ダグバ・ゼバ)   2015-01-27 04:33:41
这家伙杀了那么多人 不判死刑绝对说不过去
老实讲 以他的罪行 死十次其实都便宜他了
不过发这篇废文的目的不是在于讲这个
而是想探讨一个现象
从我在八卦板和网络以及现实社会观察到的情况
郑捷这个人 他的符号象征著非人
就是这个人是恶魔 有病 总之就是不是正常人
跟陈进兴一样 跟众多古今中外的杀人魔一样
总之呢 这些人就是有问题 就是特别的
是该死的
话又说回来 我想表达的也不是什么"我们唉呀又推了一把呀"
这种乡愿的说法
只是想说 在这个媒体和法律和社会都不断的急于把这个
让我们恐慌不已 让我们觉得害怕会再次发生
让我们急着把这个人的名字符号化作为一种负面形象甚至去当作辱骂边缘化族群时
是不是说 如果我们真的试着去探讨 去理解 这个所谓的非人 完全跟我们不一样的恶魔
为什么会作下这种事(虽然他可能会说"我爽")
是不是会比起我们整个社会都急着把他整个人 自然的生理的存在 社会的符号的存在
全部都彻底地唯恐不及的圈选排除在外 然后开始抓战犯 抓特质 会好的多?
※ 引述《High8888 (YAHOO)》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 例如苹果日报、奇摩新闻
: apple
: 2.完整新闻标题:
: ※ 标题没有写出来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1-27 04:37:00
死刑的意义在哪?主要就是因为我们觉得这是最重的处罚 所以这样处罚是他应得的 但是这个最重 会不会因为文化跟时代而有不同?有的文化认为流放就是最重 有的认为要酷刑 有的认为要杀全家 有的认为永远关起来就是最重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5-01-27 04:40:00
不懂的事物,交给上帝不好吗?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27 04:40:00
反社会人格是需要接受严格控管的阿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1-27 04:40:00
所以问题是为什么 最重的刑罚只有死刑可以选择?鞭刑不好吗?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27 04:41:00
但是我们台湾配套根本烂 除非很明显 不然根本测不出来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1-27 04:41:00
有鞭刑替代死刑我就支持鞭刑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1-27 04:41:00
关化粪池不给饭不行吗?担任拆弹小组不行吗?y
作者: coon182 (微笑小空空♥)   2015-01-27 04:42:00
但目前就是没有鞭刑啊...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1-27 04:42:00
送给恐怖分子换俘虏不行吗?为啥只有死刑一个选项没鞭刑就立法阿 无期徒刑不假释还不是要立法
作者: senma (ライフ☆ライン)   2015-01-27 04:44:00
恐怖分子会指定俘虏吧,又不是你爱送谁就送谁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1-27 04:46:00
买性奴要钱的 我们改用以物易物 用健康男性换被俘少女拯救一下亚兹迪正妹臭了吗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27 04:47:00
基本上在求学阶段就应该要能够发现是否违反社会人格了这个案例就是在他杀人之前 没人把他说的话当一回事...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1-27 04:52:00
你在这里讨论社科的东西干嘛...大部分不知道你在讲啥
作者: vajra0001 (闲邪存诚)   2015-01-27 04:53:00
他也不是真的读通吧 虽然讲符号啥的 但是一看就知道没老实读过李维斯陀 罗兰巴特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5-01-27 04:56:00
我是这样觉得啦 要讨论社会的符号是离不开脉络的完全的去脉络下的讨论没什么意义当然啦 我其实也没很懂 就只是略懂略懂而已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01-27 04:57:00
郑捷父母:一年出游3次!! 换言之其他49个周末都关在家扫地不疯也得疯
作者: jyekid (会呼吸的痛)   2015-01-27 05:21:00
没差啦 反正这个政府 整个社会就杀吧 杀了比较比较爽啊
作者: allenthu (跟世界说掰掰)   2015-01-27 05:32:00
废死关一辈子最重刑罚?是惩罚犯罪者还是惩罚纳税人的
作者: hongtm (台湾加油)   2015-01-27 06:23:00
台湾的法官意外吗? 让台湾的治安更乱而已啊为了国际评比 不管国人感受跟是非正义毕竟自己能升迁比较重要啊 谁管家属感受?
作者: probsk (红墨水)   2015-01-27 06:51:00
跟一些历史上有名的杀人魔比 郑其实也还没到非人的程度真正危险的杀人魔是不会只想脑冲干一票的
作者: koxinga ("肇事"孤儿)   2015-01-27 07:03:00
关在佛光山好了
作者: beryll ( 貝瑞貓 咪嗚咪嗚)   2015-01-27 07:12:00
父母完全神隐 若不厘清源头 会有下一个
作者: bcd (进击的杏仁)   2015-01-27 07:51:00
解构他价值观形成的要素才抓的到背后的共犯
作者: kerry0496x (ACG紅短髮勢力崛起中)   2015-01-27 07:54:00
简单来讲 大众通常不至于完全不给个人机会可是某些人 其罪是大到越过界限 所以从"罪"的角度以及从个人辜负了这社会"对其最基本的信任" 那众人就会因为其罪、辜负信任,而试图将其永远放逐古代有将个人永久驱逐出境的罚则,现代没有这种规定所以只有死罪、无期徒刑等等永久隔离的措施作为世人对某些过大的罪行、对辜负道德底线、社会责任被彻底侵犯时 所进行的回应 我知道现代的法律精神不会喜欢这种因为个人违背了社会道德底线 得让法律代表社会对其进行永久驱逐(永久隔离)的论点这有种回到古代、或各订伊斯兰地区 第三世界部落的氛围 但这代表 人性一直以来都是对于某些违背了社会上基本道德标准的个人 会因其辜负了作为人最基本的信赖与责任 因此不但试图将其永远排除罪行更恐怖的话 甚至会被视为"非人""反人类罪"(违反人道) 就是指某些人得作为已经没有资格再被当作人看待。 可以从这些角度去看人生而为人 必然有附带的基本责任 否则与禽兽无异完全牴触某些规范、责任的人 那社会大众完全没有理由接纳他 现代司法则是保护某些无法成为社会一份子的人让其还有生存的权力 但说真的 其实就连监狱也是人类社会建构出来的 司法真的不该保障这些已经违背人类基本价值的个人
作者: didabear (大头摇摇)   2015-01-27 08:28:00
我爽
作者: yanggh (yanggh)   2015-01-27 08:57:00
打高空不知所云
作者: fish250504 (Sinyu)   2015-01-27 08:58:00
就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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