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废死与否 不能以民调为依据
死刑废除与否的讨论相当多,“民意支持死刑”往往成为国家继续执行死刑的依据。7日
上午,“鬼岛”生与死:2014台湾国际废死研讨会进入第二天,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董事
长瞿海源调查发现,大部份的人对死刑议题没有充分的理解,此没有相关知识作为前提下
的回答是政治家最喜欢的,以此合理保留死刑,但“民意如流水”,不该以此作为国家废
死与否的依据。
(司改会董事长瞿海源认为,民意可操弄性太大,不能做为废死与否的依据/吴逸骅摄)
“民意绝对不能作为任何政策的依据,只能作为参考!”瞿海源将研究样本比例配置后,
面访2039人,共104道题目,调查后发现,民众对死刑知识是相当匮乏的,以此做出是否
赞成死刑的回应时,他认为,半数以上以“偏见”作为回答的依据,在总分4分的测验中
,有高达55.13%的民众在测验了解程度时得到0分,29.82%得1分,得4分者仅0.2%。
将“赞不赞成废除死刑”作为问题时,发现前测有87.77%赞成,后测却减少了5.9%个百分
点,有81.85%赞成,显示民意是会大幅度改变的。此外,瞿海源也指出,2010年法务部长
王清峰因“任内不执行死刑”下台,当时民意被多方操弄,赞成死刑的比例由2010年4月
的74%上升至5月份的85%,再度印证民意的可操弄性。
当问及民众“连续强奸”、“绑架”、“贩毒”分别该执行何种刑罚?发现绑架有最高比
例的49.09%民众认为以“长期徒刑”处罚最佳,贩毒以41%民众认为以“无期徒刑”为最
佳,连续强奸则有47.62%认为应以“无期徒刑”处之,均非处以“死刑”。
以杀人的种类而言,分成情杀、偷窃杀人、纵火杀人、随机杀童、精神障碍而杀童,结果
发现犯下“纵火杀童”的罪犯,有83.47%民众认为应以死刑处分之,其次为“纵火杀人”
的57.14%认为该处死刑。
台北大学犯罪研究所特聘教授周愫娴基于此调查,发展后续的研究,她发现当有诸如“终
身监禁不可假释”等“替代选项”出现时,民意的改变也跟着出现,周愫娴解释,“民意
如流水,只是需要打动他们的选项”。
美国死刑资讯中心执行长理查德.迪特(Richard Dieter)也认为,进行民意调查时不能
简化成“是否赞成废死刑?”应以“在有替代方案为前提下,愿不愿意支持死刑?”作为
问题,因为死刑的废除,势必有其替代选项,不会仅是单独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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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2015年了,大家对死刑有什么想法呢?
‘个人支持废死,死刑并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