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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hawae ( 好 屌 )
2015-01-26 21:42:38ETtoday
带喝醉辣妹回家不慎被咬 傻男“下体红肿”成侵犯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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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夯】跟正妹聊天不怕冷场 就靠这个神器...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不要自作多情!台中市一名蔡姓男子3年前透过网络,结识一名年轻女子并展开交往。一
个月后,男女主角和友人相约夜店聚餐,蔡男见女网友酒后“跨坐”在他大腿,认为对方
有意嘿咻,色心驱使下,竟直接她带回家里硬上,挨告性侵。
台中,夜店,性侵,网友,下体,口交
▲夜店妹示意图,与本新闻无关。(图/取自网络)
判决书指出,2012年9月15日,蔡男和女网友相约在台中的“PARIS”夜店,大伙坐下来欢
乐喝酒。过程中,女网友因为喝了6杯威士忌、龙舌兰,露出醉意而跨在蔡男的大腿索吻
;蔡男见状误以为女网友对他有意,于是隔天将女方带上友人的休旅车,并载回住处。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蔡男将女网友扶上床后,便立刻脱下她的衣物开始性侵,期间还逼被
害人口交。对此女方严厉拒绝,还怒咬蔡男的下体以示抗议,并趁隙离开。
案情曝光后,一审有证人指出女方在夜店主动示好,两人是情投意合遂判蔡男无罪;不过
台中高分院认为,蔡男在应讯时,警员曾发现他下体异常红肿,当时蔡男辩说是“被人咬
”,且医院鉴定也证明,蔡男的下体有挫伤血肿现象,和被害者的指控十分吻合,故改判
蔡男3年2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26/458836.htm#ixzz3Pw0t5AS5
好 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