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为何违建拆除不改成屋主自行吸收?

楼主: kuro (支那啃民党 凸 ̄▽ ̄凸)   2015-01-26 12:45:30
※ 引述《mOoOm ((=ΦωΦ=)~口苗~)》之铭言:
: 哥刚刚细想了一下
: 由于拆除预算有限的问题
: 每年违建只能拆除几户
: 远远比不上屋主盖的速度
: 那么为何不要把拆除经费 让屋主自行或者部分负担呢?
: 至少速度会缓一些
: 或者
: 干脆把拆除违建变成BOT外包
: 每年规画几户 变成一门生意
: 把市场做大 这产值至少几十亿跑不掉吧
: 有挂吗?
《行政执行法》 第三章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
第 27 条
Ⅰ依法令或本于法令之行政处分,负有行为或不行为义务,经于处分书或另以书面限定
相当期间履行,逾期仍不履行者,由执行机关依间接强制或直接强制方法执行之。
Ⅱ前项文书,应载明不依限履行时将予强制执行之意旨。
第 28 条
Ⅰ前条所称之间接强制方法如下:
一、代履行。
二、怠金。
Ⅱ前条所称之直接强制方法如下:
一、扣留、收取交付、解除占有、处置、使用或限制使用动产、不动产。
二、进入、封闭、拆除住宅、建筑物或其他处所。
三、收缴、注销证照。
四、断绝营业所必须之自来水、电力或其他能源。
五、其他以实力直接实现与履行义务同一内容状态之方法。
第 29 条
Ⅰ依法令或本于法令之行政处分,负有行为义务而不为,其行为能由他人代为履行者,
执行机关得委托第三人或指定人员代履行之。
Ⅱ前项代履行之费用,由执行机关估计其数额,命义务人缴纳;其缴纳数额与实支不一
致时,退还其余额或追缴其差额。
实务应该是政府命所有人限期拆除,所有人逾期不拆除,政府代履行拆除,
之后再将代履行之帐单寄给所有人,所以实务已经是违建所有人自行负担了吧。
作者: ckm0089 (为我的怒气指引方向)   2015-01-26 12:50:00
违建户不缴帐单会强制执行吗?
作者: goodgodgd (快叫我小白兔)   2015-01-26 13:05:00
会,因为不缴帐单变成不履行金钱给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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