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柯P认为往后警方监听要采登记制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2:34:50
※ 引述《RbJ (Novel)》之铭言:
: 刚刚的颁奖记者会
: 因为申请监听的过程很多,耗费在这个时间太久
: 柯P认为以后能不能跟法务部协调,以后警方申请监听改为登记制
: 先斩后奏,相关文件可以后来再补上,以便增加效率
单就陈福祥这个个案柯P的看法没错
犯罪事实跟犯人都很明确
登记监听没有侵害人权的疑虑
问题在怎么用法条把这类治安案件跟其他案件清楚明确的划分出来
非法律人对于法律的理解本来就不如法律人专业
不过柯P这么聪明
一旦他搞懂监听法官保留的来龙去脉
搞不好真的可以想出更好更有效率的法案
柯P对法律不是很懂是因为他没念而已
没什么好酸的
不然等一下他气到去考法官...
作者: vicklin   2015-01-25 22:35:00
去啊 但是他没考法官以前他只能听法官的
作者: howwong (永夜初晗凝碧天)   2015-01-25 22:35:00
这篇讲柯P没错 谁谁谁你马上去登记监听这ID
作者: earnformoney (可以没钱不能没梗)   2015-01-25 22:36:00
他应该要当立委修法才对吧?
作者: howwong (永夜初晗凝碧天)   2015-01-25 22:36:00
反正除了你 没有人会认为监听你有什么违反人权疑虑
作者: benza (持)   2015-01-25 22:36:00
民进党如果不出来批评伤害人权代表真是个孬与双头人
作者: nicholasJCF ( )   2015-01-25 22:36:00
柯P再厉害也没办法什么学科全念 别再护航了 很难看
作者: captdavince (小D)   2015-01-25 22:39:00
其实我觉得2天,检察官算速度快的了...我个人是不认为你要速度快就可以跳过检察官、法官这层..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2:41:00
2我是说单就陈福祥这个个案,你有阅读障碍吗?我认识几个医科念法律国考也通过的,念法律对他们真的不难
作者: cybele (风城游子)   2015-01-25 22:44:00
你干脆说单就陈进兴这个案子 不用法官审理 直接抓到就枪毙算了
作者: hkcdc (不要阿大哥)   2015-01-25 22:46:00
犯罪事实跟犯人都很明确也只是你的主观认定
作者: nicholasJCF ( )   2015-01-25 22:47:00
你的最后一段叫做单就个案喔 呵呵 可怜 没自知还敢呛人 看看嘘的人多还是推的人多吧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2:48:00
侦查,起诉,定罪,要求的犯罪协疑门槛本来就不一现在只是侦查阶段的逮捕而已,这样的明确性已经很够
作者: sinman (sin)   2015-01-25 22:50:00
未经判决就是无罪推定 ,纵客观犯罪事实明确也不能…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2:51:00
柯先搞清楚不是什么都行政权说了算,权力是相互制衡
作者: MDS (空)   2015-01-25 22:52:00
我觉得这可以讨论啊,甚至监听直接公告 直接开放透明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2:52:00
无罪推定不要乱用,推定无罪那逮捕干吗?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2:53:00
侦查阶段就要引入司法权来制衡检警,不是想快就快...
作者: sinman (sin)   2015-01-25 22:54:00
犯罪嫌疑人好吗 囧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2:54:00
所以宪法规定逮捕24小时内,要送法院,要嘛羁押,不放人,或附条件放人...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15-01-25 22:54:00
真的没什么好护航的,就是专业素养不足的失言。柯p的身边应该要有人告诉他,同时还应该要给柯p补一下这方面的课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2:56:00
柯p可以先加强自己对权力分立的理解,权力是相互制衡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2:57:00
柯P的概念跟现行的紧急监听其实很类似,只是非法律人所以没办法讲得很精确而已吧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2:58:00
他根本连通保法的规定都没看过,自己独创登记制...柯p要大家监督他阿!如果不懂就要问...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3:00:00
他是一定不知道啊,也不知道什么是法官保留,但不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3:01:00
法律是层级:宪法、法律、法规命令、行政规则.....
作者: sinman (sin)   2015-01-25 23:01:00
反正一时的失言真的不算什么,他还是很强的,只是专业领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15-01-25 23:01:00
柯p的法律观念确实是不怎么样,所以mg149才会写了那种让人喷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3:01:00
是完全没法感...会区分治安跟政治侦防案算有概念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15-01-25 23:02:00
饭的规矩,给辅选大将抓到把柄。当医生也就罢了,当市长真的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3:03:00
他说什么监听因9月政争而因噎废食,真的是不知所云..
作者: Xras (想不出来)   2015-01-25 23:03:00
要加强一下。
楼主: staypositive (心想事成)   2015-01-25 23:09:00
柯P想的是大方向,现行法的紧急监听也是监听的例外只是监听之所以法官保留的来龙去脉他不清楚而已
作者: JoeStrummer (西瓜)   2015-01-25 23:27:00
大方向?通保法第6条清楚规定可以先监听的犯罪类型就是可以先监听,只是法院48小时内要补发通讯监察书柯p率先提的“登记制”搞底是指什么没人知道然后所谓的“分级分类”,就规定在通保第5、6条阿!说真的,柯p在幕僚可能没上班的六日还是少说话不要把自己对于政府体制、法律体系的无知全用SOP来代柯p一听到48小时就火大,其实根本还是可以先监听阿!如果有太夸张的紧急监听,法院48小时内不发通讯监察以此来制衡偏向行政权的检警,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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