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柯P提监听登记制 小段:牺牲保障人权程

楼主: bilinear (太甜的东西有毒)   2015-01-25 15:32:49
我不知道这到底在崩溃什么,把话听完,不要一下子高潮。
完整的逻辑应该是:
都已经知道凶手是谁了,也锁定了特定目标,连FB都找到了!
为什么还要花这么多时间?原来是因为申请监听票要两天!
加上部属和行动,11天没有偷渡算是运气好。
你这小段在那边该,鸽子听到柯P说可以先斩后奏不知道有多爽。
这是在帮鸽子解套,还有议员说什么打击基层士气,蠢死了。
另外跟黄世铭的案子完全两码子好吗!
既然采取登记制,表示监听完全有机可寻,
可事后追踪适法性,这哪有什么好叫的。
※ 引述《yumenikki (madotsuki)》之铭言:
: 苹果日报 2015年01月25日12:46
: 柯P提监听登记制 小段:牺牲保障人权程序
: 台北市长柯文哲今上午前往万华分局颁发西门町峨嵋停车场枪击案破案奖金时致辞表示,
: 希望北市警局和法务部协商,未来监听可采“先斩后奏”的登记制。民进党立委段宜康中
: 午在脸书对此嘲讽:“柯文哲市长和黄世铭总长,应该会相见恨晚。”
: 段宜康还说:“以一个公开尊崇蒋经国、宣扬效率至上,并以被视为酷吏为乐的人来说,
: 会为了办案速度,犠牲保障人权的程序,完全不足为怪。”(黄扬明/台北报导)
: http://goo.gl/yMbTta
作者: suhaw (阿邪)   2015-01-25 15:33:00
因为有六十万人(超过 加上其他县市)还在崩溃
作者: sexbox (低能儿)   2015-01-25 15:33:00
段章取意带风向不意外
作者: goal56 (宅变型)   2015-01-25 15:33:00
…护航文
作者: ssaw5166 (四季伪五六)   2015-01-25 15:34:00
马上有粉丝黑段宜康
作者: eiw123 (阿克西斯教信徒)   2015-01-25 15:35:00
那是怪两天太久 不是怪这程序这程序有他必要性
作者: asdfgh911424 (大庆街里的肥宅)   2015-01-25 15:35:00
河粉崩溃XDD
作者: just8811   2015-01-25 15:35:00
监听是侦查手段之一 但不是全部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5-01-25 15:35:00
紧急监听+检方概括授权其实就相当于登记制了离滥权监听还太远
作者: sharkimage (生日那天的甜蜜 ~知道效m)   2015-01-25 15:38:00
原来如此
作者: DemonElf (LdsFish)   2015-01-25 15:39:00
蓝营想黑柯就算了,绿营也一堆小动作,实在...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39:00
知道凶手是谁了?法院判决了吗?你知道江国庆案吗?当时也是大家都认定是他干的 但是后来哩?柯粉护航护到没是没非很难看~
作者: heavensun   2015-01-25 15:41:00
科是市长了 自己会扛 没必要一直帮他说话
作者: Adorse (亚多斯)   2015-01-25 15:41:00
楼上神逻辑.所以现在是说要先枪毙后审判吗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41:00
法院都没判 你就确定是凶手了? 你法官?
作者: dlevel (府城中西里菜)   2015-01-25 15:43:00
就媒体回到扁朝时期的放风统一,同党和支持者都会被影响,遑论大多数民众了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阵)   2015-01-25 15:45:00
这干江国庆案屁事啊,紧急监听于法有据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46:00
逻辑有够差 你支持登记制就是因为你先认定他就是凶手才成立 那你认定他就是凶手的法律程序在哪里?
作者: kei29 (阿骆骆)   2015-01-25 15:47:00
你这么厉害都知道谁是凶手了 法院可以废掉啦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47:00
法律上要认定一个人就是凶手 就是要法院判决啊~不照法律程序来 先用违反人权的方是把人抓来 跟以前威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1-25 15:48:00
法院审核就是人权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点常识都没有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49:00
权时代的白色恐怖有什么两样?民主大倒退
作者: traipse (ar)   2015-01-25 15:49:00
涉及治安案件的再采报备制比较好啦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5-01-25 15:49:00
今天抓罪犯当然觉得没什么,你怎么知道哪天对付政客、平民
作者: waynechiu (小后卫)   2015-01-25 15:50:00
一堆人文组的脑袋水准 不意外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50:00
还判下来误判就放人? 那真的误判 你窃听侵犯人权这档是要怎么了?? 一点民主素养都没有真的没民主常识 嫌疑犯就不是凶手 不是凶手就有他法律保障的人权 你用哪一条法律对人家监听??
作者: kei29 (阿骆骆)   2015-01-25 15:54:00
原来采登记制比现在签监听票还要blah blah 乡民真是卧虎
作者: curran (curran)   2015-01-25 15:54:00
该要求的是监听申请的效率,而不是非法监听。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54:00
"先抓到人再说"听起来很像老蒋那个时代才有的台词~
作者: kei29 (阿骆骆)   2015-01-25 15:55:00
藏龙 这里又出现一个刑事诉讼大师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5-01-25 15:55:00
中肯
作者: curran (curran)   2015-01-25 15:56:00
你没有任何民主常识,这样的要求其实已经在违宪的边缘,对岸比较适合你。
作者: HERHER (CCC)   2015-01-25 15:57:00
这案子不就确定犯人是谁吗@@
作者: edwin11017 (EDWIN)   2015-01-25 15:58:00
哪一条法律准许你可以不申请就监听嫌疑人的??黄世铭监听王金平都还要用别的案由来顺便监听
作者: kuwai   2015-01-25 16:00:00
可怜
作者: D900 (Nikon)   2015-01-25 16:07:00
基本法治观念都没有,盲挺
作者: sluttervagen   2015-01-25 16:08:00
阿你监听就不会听错人?我是无辜的人干嘛让你听
作者: knuckles1982 (小邪)   2015-01-25 16:12:00
一堆人的逻辑只要不是现行犯就不能抓 很好笑
作者: tortoise1017 (ChihYun)   2015-01-25 16:21:00
为什么一堆人都认为登记制会让无辜人被监听呢 囧?重点是配套措施 什么情况采用登记制? 之后要补什么报告和文件? 如果发现并惩处滥权监听行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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