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不是要不要开放登记制
问题是为啥批公文要批二天
要是批公文能一个小时批完 那干嘛要登记制
只要规定重大刑案申请监听公文 一小时内公文没批完
就惩处批公文的相关人员
另外 再加强批公文的作业方式
例如电子公文
例如用手机批公文 开发app之类或用LINE之类来加速批公文的速度
不要跟我扯什么三小公文要严谨 所以速度会慢
柯团队做的到 为啥别人做不到
※ 引述《simata (gogogo)》之铭言:
: 若是只针对重大命案
: 申请监听居然要2天,满可笑的
: 2天的空窗期这次能抓到人算是运气不错了
: 重大命案的确要想法子在一小时内核准
: 重大命案改成登记制监听,相当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