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化教育性侵同学 被害人信佛原谅
2015-01-24 02:46:00 联合报 记者王慧瑛╱新竹报导
23岁曾姓男子民国99至101年间,在新竹某矫正机构接受感化教育,涉嫌霸凌小他2岁“阿
明”,还多次强迫“阿明”为他口交,并找来另一林姓同学,喝令“阿明”同时为两人口
交。新竹地院昨天依强制性交罪,判曾男应执行3年4个月徒刑。
曾男侦查中否认犯行,供称“阿明”自愿帮他手淫,没有强迫;审理期间改口认罪,并当
庭向被害人鞠躬道歉,被害人表示“我愿意原谅”。
判决书指出,曾男在校担任班长,曾男与同学起争执后,即率众排挤该同学,因此对他敬
畏三分,不敢冒犯。被害人“阿明”担心受排挤或被殴打,只好隐忍。
曾99年2月至101年8月间,伙同陈姓、林姓、何姓同学,联手欺凌“阿明”,并趁师长不
注意时,拉被害人进宿舍或学校厕所,喝令帮忙手淫、口交,被害人拒绝,就强拉被害人
的手抚摸生殖器,或强压被害人的头,再将生殖器放进被害人口腔,强制猥亵、性交得逞
。
过程中,不断以凶狠口气说“快点,不然你就死定了”、“不做你就知死(台语)”,被
害人拒绝,仍被曾强压头,以强暴方式逼迫口交。
法院审理时,被害人表示,他有佛教信仰,愿选择宽容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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