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8岁以下用3C逾半小时 父母要罚

楼主: tst5381 (tst)   2015-01-24 14:07:42
这修法可能很蠢、很好笑、不实际,但是背后的问题也很严重
千万不要想说反正罚不到我就算了...
放任这种烂法,那就是放任台湾往立法从严、执法从宽的方向走,是法治的退步
给不知道这是啥意思的人的科普:
http://www.cw.com.tw/article/article.action?id=5004194
这一套就是中共政府的最爱,现在我们这群有远见的立委们正在效法祖国精神
法律平常就摆着好看,没人在乎、没人被罚
等到政府想要搞你的时候,各种罪名全部挖出来,让你百口莫辩
反正法院是他家开的,到时候要怎么解释法条都随他高兴
记得柯P之前因为发票被侦讯吧,那时候他就讲得很明白了:
如果一个制度搞到七百多个教授都犯法,显然是这个制度有问题。
不要看了那么多案例还是没警觉,这事不能笑笑就算了
恶法就要起身对抗,不能放任立委乱搞下去。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24 14:09:00
在改下去就要开始限制网络自由了 现在是温水煮青蛙立这种垃圾法也不知道干嘛 根本没办法执行
作者: Khadgar (Khadgar)   2015-01-24 14:09:00
事的,这些垃圾立委正在做这种事
作者: blmp1234 (霸气龟头哥)   2015-01-24 14:10:00
如果说没有其他目的才奇怪
作者: QQ101   2015-01-24 14:16:00
立了这法大概也不会有人被罚 有意义?
作者: ioms (夜猫)   2015-01-24 14:20:00
有心人士当想藉这法条搞某人就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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