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8岁以下用3C逾半小时 父母要罚

楼主: turorach (土魠雷丘)   2015-01-24 12:48:17
《林飞帆之子狂line,line到民众看不下去》
<OO报导>
近来政府为了与大陆接轨,行政院决议许多措施,许多正处在叛逆青春期的年轻学子,跳
出来大力反对,其中更见当年太阳花学运代表人物林飞帆之子。
然而今日下午其子遭不具名民众举发于市立图书馆使用手机通讯软件超过三十分钟,违反
<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于是不久前其监护人林飞帆便被以无适当管教之由遭检
察官以<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起诉。
其子本人表示:“正在与同学讨论周日前往凯道静坐抗议之事,手机是静音,无造成他人
不便,不知为何遭举发,明显是遭恶意检举。”
目前林飞帆本人在国外参与反独裁运动
,于截稿前尚未联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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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上述类似新闻在此法条立法成功后的不久是可预见的?
【扑杀网络势力,从小做起】
先不讨论立法的用意为何,你知道所谓电子产品定义有多广吗?
今天可能你在外面吃饭看个电视,用手机听音乐就会触法了你知道吗!?
当然你说官员有讲会斟酌实际情况去判断合理时间。
然而你今天如果真的订定了如此界线模糊的法条,结果会如何?
试想当初刑法一百条为何被人反对及唾弃?
因为他的范围界定太笼统,给执法者过多的空间去心证,今天如果上位者要弄一个有小孩
的你,利用这法条就可以把你搞到翻。
今天是罚钱+劝导,会不会哪天变成拘役+处罚?
青少年相关法条之所以很难订定正是因为订定者都不是当事人啊!
我们曾经多少次感叹年少轻狂不复往,
我们曾经多少次想过青春能重来有多好。
于是我们曾经看过多少人们把希望都放在下一代,我们曾经看过多少父母寄予孩子过重的
期盼结果揠苗助长。
因为青少年讲的话没有份量。
因为儒学要我们敬老尊贤,因为大部分成年人只记得自己年纪长,却忘记韩愈曾著师说: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
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
存,师之所存也。”
所以年轻势力一直以来被鄙视,被看轻。
然而在近来台湾民主的斗争中年轻势力,学生势力越发突出,学生尚未受到社会现实面的
洗礼,学生尚未受到过多金钱价值观的影响,所以看的更远,学生有着更多求知的心,所
以看的更透彻。
网络世代的兴起与台湾长年来不看重年轻人,过于注重年资年龄的缘故,绝对不可说不密
切。
因此对于这样的人们,让他们晚点认知真相,
因此对于这些不久后即将结婚生子的网络世代革命青年,多一条新时代的刑法一百条,你
觉得如何呢?
作者: xxxd851130 (专业废文教练)   2014-01-24 12:48:00
喔喔
作者: EXEXbein (エグゼクスバイン)   2015-01-24 12:49:00
呵呵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1-24 12:49:00
其实不用担心 因为法案有写细则由机关别定之
作者: t0455453 (Loco)   2015-01-24 12:50:00
未来新闻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5-01-24 12:50:00
而细则根本就不会被定出来
作者: forb9823018 (风过无痕)   2015-01-24 12:52:00
但反过来说乱定也没办法因为三读通过了拿他
作者: greedypeople (普通人)   2015-01-24 13:10:00
以后电脑课因为超过三十分钟所以都不要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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