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终结12夜悲歌/收容流浪动物 2年后零安乐

楼主: oldbear (Ursus)   2015-01-24 07:33:29
来源:自由时报
终结12夜悲歌/收容流浪动物 2年后零安乐死
自由时报 – 2015年1月24日 上午6:14
〔自由时报记者周思宇/台北报导〕《十二夜》悲歌不再!
立法院昨三读“动物保护法部分条文修正案”,通过“零安乐死”政策,未来即使收容所
动物公告十二日后仍无人认养(领),也不会被宰杀;不过,为避免新法上路造成收容所
“猫狗为患”,明定两年缓冲期,预计在二○一七年全面实施。
现行规定,收容所动物经通知或公告超过十二天无人认养、认领得予以宰杀,纪录片《十
二夜》就拍出了流浪动物命在旦夕的处境,引发社会关注。
修正案规定,经兽医师检查患有法定传染病、重病无法治愈、严重影响环境卫生、公共安
全的动物才可以宰杀,并订定两年的“日出条款”,给予两年缓冲期,让主管机关改善收
容所的环境,以全面施行零安乐死。
“阿河条款” 野生动物不得表演
台中市天马牧场的河马“阿河”上月底重摔身亡,却没有法律可保障此类展演动物的权益
。昨也通过“阿河条款”,未来经营展演动物的业者都要向主管机关申领执照才可经营,
并不得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各种表演,现行业者必须在新法上路一年内申领执照,违者将开
罚三万至十五万元罚锾。民进党立委萧美琴表示,此条文通过后,“让阿河的眼泪没白流
”。
另也提高虐待动物的相关罚则。若饲主故意使动物受伤,导致动物肢体残缺、器官受损或
死亡,罚则从现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锾,改为可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十
万至一百万元罚金;若故意使动物受伤,即使动物未肢体残缺或器官受损,也可处一万五
千元以上、七万五千元以下罚锾。
领养代购买 不得任意贩卖特定宠物
政府已将“领养代替购买”列为既定政策,因此新法规定,任何人不得任意贩卖特定宠物
,除非申请经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许可领得营业证照,才可经营特定宠物之繁殖、买
卖或寄养。
动物用药不足 兽医师可评估用人药
至于动物用药部分,因“药事法”规定人用药品不能供兽医治疗使用,修法便赋予兽医师
使用人用药物的法源依据,在动物用药不足的情况下,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的人用药物类
别,可由兽医师填入诊疗纪录并使用于犬、猫及非经济动物。
此外,新增宠物食品及宠物食品业者的定义,强化宠物食品源头管理,将宠物食品纳管并
订定罚则,且限制食品不得有对健康危害的微生物,以保护宠物生命健康及维护饲主权益

此外,去年爆发顶新以饲料油混充食用油事件,立法院昨也三读通过“饲料管理法部分条
文修正案”,对业者使用危害人体或违法添加物,将从现行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并科两万元以下罚金,提高至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并科两千万元以下罚金。
http://goo.gl/npQ8Qj
备注:三读过了耶
作者: lennywanna (LiuMAX)   2015-01-24 07:37:00
虽然我家从小养狗,但我不认为这个法适宜
作者: abc55322 (笨鸟不唱歌)   2015-01-24 07:37:00
那那些狗怎么办,饿到自己互咬吗什么配套都没做就在喊0安乐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4 07:39:00
最后数量就多到发生狗咬狗的惨状或是在2017正式实施前一次扑杀殆尽 腾出空间
作者: abc55322 (笨鸟不唱歌)   2015-01-24 07:42:00
丢哪里……云林嘉义吗
作者: TaipeiLeo (Leo)   2015-01-24 07:43:00
关到重病无法治愈 就会宰杀了 狗狗们关一起 心丝虫....
作者: Teng0615 (吸水的好毛巾)   2015-01-24 07:45:00
只有我觉得这样无法解决吗
作者: SleepingMan (五分钟生活圈)   2015-01-24 07:48:00
狗本:欣慰
作者: glenmarlboro (月光米虫)   2015-01-24 08:02:00
严惩丢弃宠物 推动宠物结扎与殖芯片先做吧.....
作者: ceab (被數的羊)   2015-01-24 08:08:00
不错
作者: pandayu (pandayu)   2015-01-24 08:08:00
无所谓,进了收容所死活都没我的事情
作者: neilisme (亚雷斯)   2015-01-24 08:11:00
0安乐死 直接关在笼子里等饿死了再拿去埋就好了
作者: agostina (agostina)   2015-01-24 08:22:00
但零安乐死的配套跟解决办法呢…
作者: kerodo (kerodo)   2015-01-24 08:23:00
根本是恶法,全球我看只有台湾这样搞直接开放吃狗肉好吗
作者: sonyabear (忍鲁腹重)   2015-01-24 08:27:00
增加的成本要从哪里出?
作者: serica (银月奔流)   2015-01-24 08:38:00
钱呢?
作者: xisland (窄宅)   2015-01-24 08:47:00
国之将亡必有狗本
作者: fatcat1022 (fatcat)   2015-01-24 08:51:00
没有完整配套谈什么零安乐
作者: erik777 (水树奈奈红白登场!!!)   2015-01-24 08:57:00
完全没配套乱过法案
作者: pipilupi (拥有宅之魂的男人)   2015-01-24 08:59:00
好棒的政策,弃养人士:政府帮养,欣慰
作者: newago (和平)   2015-01-24 09:01:00
0安乐的配套是什么= =
作者: nsaids (有所思)   2015-01-24 09:07:00
禁买卖,然后跟民团合作全面TNR
作者: c871111116 (废文死北七)   2015-01-24 09:14:00
智障狗本看到0安乐死就爽了 其他都不管
作者: oldzen (老禅)   2015-01-24 09:16:00
烂法,两年后就满地流浪猫狗了啦
作者: Caitsithdx (樱花飘落的速度)   2015-01-24 09:16:00
白痴政策,不从源头管理也不从末端控制这政府没救了..
作者: eiji13   2015-01-24 09:18:00
0安乐死?就算不饿死 关在一起病死就比较人道??
作者: isaiah0110 (Fleur Paresseuse)   2015-01-24 09:19:00
问题在于养殖场和宠物贩售,没解决永远不可能处理好流浪动物问题
作者: tllpp (PPP)   2015-01-24 09:22:00
立什么法都敌不过台湾人的公德心!
作者: ryuin (ryuin)   2015-01-24 09:38:00
源头不好好管理 最后狗满为患
作者: Ricrollp (J.M.M.)   2015-01-24 09:46:00
等到下次野狗咬死老人或小孩时又要再修法了
作者: Refauth (山丘上的长号手)   2015-01-24 10:00:00
哇!零安乐死耶!所以马路上流浪动物要多到满出来这样XDD
作者: jc1985 (歌痴)   2015-01-24 10:03:00
法是应该修,但没严惩解决遗弃和违法养殖贩卖业者真的有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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