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违规事情还要开协调会协调,所以鼓励以后这种事情都要开会来乔?
ex:以后某路段违规拖吊过于频繁,是不是也可以开协调会
请拖吊车不要常到该路段拖??
2.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争议??开完协调会就马上可以看的到成效??
3.应向所属长官即警察局长,这样是否会造成日后员警每次都被叫去拉正??
好像台中有没有换人都没差感觉..
※ 引述《jiannshinlee (那就这样吧)》之铭言:
: http://ppt.cc/Hu8U
: 林佳龙分享了连结。
: 刚刚
: 澄清一些误会,避免以讹传讹,合十感恩!
: 有关公益所员警取缔向上市场外并排停车,因为和议员互动有委曲,因而贴文一事,相关
: 正确资讯如下:
: 1.佳龙在第一时间即请警察局蔡局长代为表达关心、肯定和慰勉张代理所长。
: 2.请警局安排双方和摊商及市府官员今早召开协调会,有效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争议。
: 3.对于媒体询问议员约见员警是否适当的问题,我表示应先向所属长官即警察局长反映后
: 再做安排比较适当。
: 4.有关张代理所长升任东山派出所所长一职,是邱丰光局长转任台北市警察局长前警局人
: 事单位即做成之决定,而且同一批职务调整的员警共有81人,因此张所长荣任新职和此次
: 事件绝对无关。
: 以下是一则新闻报导,敬请参阅:
: http://m.news.sina.com.tw/article/20150123/13722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