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窃听案吵得沸沸扬扬的时候,记得版上一片群情激愤的
指著支持窃听那一方说:
你不做坏事,所以就可以监听你吗?
但本鲁一直不解,为什么人民要跟这些政治人物绑在一起呢?
人民有好处的时候,就说我也是人民,宪法保障人民通讯的自由,
掌握权力时,又变成官大爷,开始鱼肉乡民
这不就像是小时候听到的什么蝙蝠的故事一样吗?
不如我们就立个法只准监听那些小偷般的立委议员怎样?
不仅不会侵犯人民的权利,还能够遏止这些贪官污吏
做的鸡鸣狗盗、狗屁倒灶之事。
也符合宪法比例原则的最小侵害手段,因为根本没人民受害呀!
或许有人可能会说会被拿来政治用途,
但你做得好事那么多,是个大善人,没有疮疤可揭呀!
或许还可能有人会说,阿有人可以做谁要当被监听的狗?
我倒觉得想做事的、为国为民的有志青年,根本不会在意这些小事,
甚至还会希望多被监听一点,
最好是把我刚刚救了路边小猫小狗的事蹟也记录起来!
综合以上几点,立法监听仅限代议士及政务官似乎是百利而无一害,
不知乡民们的看法如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