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125567365 (我要成为废文王)》之铭言:
: 林北就是恐甲 有什么问题 ?
: 现实社会上对同性恋 大多数 还是抱持着讨厌的心态 能避免就避免
: 你妈妈会希望妳跟一个正常性向的人做朋友还是跟一个甲甲做朋友 ?
: 某些同性恋者也很奇怪 不支持妳们就反对
: 反对你们又靠邀一堆 !#^$#$%!#$$&$#%
: 施明德老婆 看过他影片 说服我才支持有关同性恋的法案
: 但我还是恐甲阿
: 我哪知道 哪天跟一个同性恋出去
: 结果被迷奸 隔天早上起来屁股痛痛的
: 甲甲也不要过度理想化 要搞到全世界都配合你们
: 版主光砍那篇广告文 争议就不少了
嗯……关于甲这点我想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自由吧,对于恋爱性向的自由;而宪法也保
障我们的言论自由,我想在不涉及谩骂挑衅引战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言论及行为都该是被接
受且尊重的。
或许有甲会想迷奸非甲人士,但现实中也有异性恋人士也会迷奸异性,这些都只是个案且
不可避免的,不要因为这一部分的变态打翻了大部分人船。
恐甲之类的我也尊重你的想法,但你能选择不看不听,就如我享有恋爱自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