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
最近台中议员的事件闹得沸沸扬扬,
加上新闻时常爆出民意代表失言或者行为造成民众困扰等等
是否只有党团能够惩处呢? 但党似乎只能算是民间单位吧!?
在法律上关于规范民意代表的单位归属是哪个单位阿?
因为时常看到犯错的民意代表不是装死就是躲起来
除了罢免之外没有其他的法律规范和执行单位吗?
毕竟罢免似乎不是这么容易执行的,
而且如果只犯一个错就罢免似乎太过严重了
但久而久之民意代表似乎有恃无恐,公仆比主人嚣张的比比皆是
难道这个问题在台湾无解吗?
对了 二月十四好想跟女朋友过情人节阿..想去黑压压的内湖走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