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indersword (乡民=群众暴力=双重标准)》之铭言:
: 1.媒体来源:
: 民报
: 2.完整新闻标题:
: 柯P完胜?远雄打脸:只修约非重新议约
: 3.完整新闻内文:
: 远雄也在发出的新闻稿中特别指出,北市政府对契约有些建议,远雄同意依BOT契约第
: 23.4条约定办理。这条约定是指“本契约之条文如有未尽事宜、意义不明或因不可抗力、
: 除外情事之发生或因政策、法令、情事变更,经双方同意后得修正或补充之”。
!!!!
: 蔡宗易指出,未来将等双方的联络窗口建立后,透过此窗口,针对现行合约中有关社会公
: 益、罚则、工期等进行修正。至于外界认为远雄必须针对监察院的39项修正案予以改正,
: 蔡宗易更强调,“监察院的纠正,早已结案,我们认为那39项缺失已经不必再谈。”
!!!!!!!!
不是不挺柯,而是就事论事的)法律人一看“重点”就知道该忧虑该防范哪里了。
只有不长眼的瞎柯粉队友们才在粉饰太平,还自己脑补深谋远虑的网友叫崩咧!!!
来:看重点~
远雄那方说“我们是和北市府有共识:因为本来依照BOT契约叭啦叭啦第N条,若有未尽事
宜,就应经‘双方’同意后修订之叭啦叭啦,OK这没错啊叭啦叭啦”(各位查看第一篇文
章的新闻内容)
各位没唸过法条吗?条文的构成要件是“双方”都同意才能改约的(就算是某一条而已的
)内容;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改不了!上一篇文的wizard~~了吗!
前两段才是远雄的立场。远雄的立场要以他们自己的发言为准,在法律上,在诉讼上,另
一造“替对造发言”是很不准的。因此北市府替远雄发言说对方“同意重新议约”不一定
准。
插个话,国民党不就“替共产党发言说‘共产党同意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识’”了不是吗?
奇怪咧,各位都知道这是国民党一相情愿、共产党早就打脸国民党的一相情愿了,九二共
识根本是各说各话;怎么这次就没发觉所谓“重新议约”是北市府与远雄的各说各话??
那么蓝色网友也可以说绿色网友崩溃算了~~各位难道承认你自己在九二共识乃是一个事
实这方面,因为“死不承认九二共识”而崩溃了吗?问问自己脑袋的逻辑吧~~道理一样
。既然那是蓝色网友自己误解国共双方有各表的共识,那么没看清关键的柯粉们就不反求
诸己一下自己有没有太过乐观?
所以,远雄其实实质立场一步都没退(如同共产党在一个中国的立场一步都没退),诚如
reluct~~网友文章说的,如果柯P没有用“非常手段”逼远雄,那么远雄依然不会把利益吐
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