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做研究+推动个人助理制度。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0%8B%E4%BA%BA%E5%8A%A9%E7%90%86
个人助理
个人助理(Personal Care Assistant)为“自立生活运动”(Independent Living for
Disabled People),下,所衍生的支持性服务。系指身心障碍者由于身心功能缺损,故
需一位、甚至多位身心功能相对健全者,代替身心障碍者肢体、心智、沟通功能上的不足
,提供个人化的贴身协助。最主要的功能在于提供物理上的协助,如拿取物品、协助位移
、如厕、喂食等需肢体动作完成之生活协助。也可以是引导心智障碍者决定生活琐事之协
助角色。或者代替具有语言障碍之身心障碍者,与外界沟通桥梁。
在日本,通常将个人助理称为“介助者”,并具有法源依据,政府补助。在台湾,由“社
团法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协会”,于2008年向“中华社会福利联合劝募协会”申请方
案开办。起初仅是民间单位倡议、募款提供之试办性服务。2012年7月开始,中华民国内
政部公布“自立生活试办计画”,其中明文规定各县市得委托各地方单位培训个人助理,
藉以提供身心障碍者支持性服务。
个人助理与“居家服务员”容易造成混淆。其最大的差异性有两大类区块:个人助理提供
全面性服务,因此也包含出外参与社会性、人际关系之活动相关协助,并遵照身心障碍者
的“自主权”下,提供服务。而居家服务员,则是仅提供居家协助、陪同就医,对于社会
参与性之协助则不提供。服务也仅是“任务型”,以达成工作责任范围为主,对于身心障
碍者本身的意愿较为忽视。
※ 引述《HwaSIn (优文老祖)》之铭言:
: 记得有一年高中联考榜首是脑性麻痺重症
: 好像姓孙吧
: 有他的八卦吗?
: 他后来有读台大医科?
: 有出国深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