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偷买iPhone6 被妈没收 国二生跳27楼

楼主: loser999 (.......)   2015-01-22 13:31:09
会去选择自杀的人,根本不值得同情,
既然他要死,那就给他自己死就好,
不要拖其他人下水,这样根本不公平。
质疑你偷钱,了不起就是诽谤罪,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凭什么因为你选择去死,欺负你的人就得要为这条人命负责,
还要一辈子受良心的谴责?
我知道又要有人说,你他X的真冷血,
但我老实告诉各位,如果自杀真的可以毁了伤害你的人,
让他一辈子受人指指点点,活在自责的阴影下,吃不好睡不好,
那只会让其他人觉得,自杀是一个有效的报复手段,
反而助长了自杀的风气。
相反的,今天有人自杀死了,
全世界的人都来河蟹,帮助他憎恨的人,想办法帮忙撇清关系,
那其他人就会知道,为了报复去自杀,会死得多么不值得,
你只是让更多的人去关心、去帮助,你内心所憎恨的人而已。
所以看到自杀的人,我一点同情都不会给,
你自己要做这种愚蠢的选择,你活该死的一点都不值得,
也许你能换来人家一时的愧疚,但不出一个月,
最后人家依然是吃好睡好。
毕竟会欺负你的人,本来就不会有太多同情心,
你最后只是白死一场而已啦。
作者: gy5566gy (gy5566gy)   2014-01-22 13:31:00
又是畜生屁孩肇祸
作者: RNADNA (核酸)   2014-01-22 13:31:00
人家是小孩又不是马英九 别太严苛
作者: abc55322 (笨鸟不唱歌)   2015-01-22 13:32:00
对,应该同归于尽
作者: ma4wanderer (醉月湖之狼)   2015-01-22 13:32:00
你爽就好
作者: lickass5566 (香香)   2015-01-22 13:33:00
id正确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5-01-22 13:33:00
怎么前面是一辈子良心谴责,后面变成一个月就没了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5-01-22 13:34:00
我赞成你的说法 什么报应都是假的 只有报仇才是真的
作者: class21535 (卤蛋王)   2015-01-22 13:35:00
哈哈 换你小孩被欺负你再来说这种话
作者: solsol (乱风)   2015-01-22 13:36:00
不适格的教师应该给予教训
作者: chungyiju (海-绵-宝-宝)   2015-01-22 13:36:00
自杀不是报复对方 是因为自己当下已经无法承受痛苦
作者: Kenta3 (Kenta3)   2015-01-22 13:36:00
我也觉得自杀不是聪明的选择
作者: yulunyeh (白鸡山居士)   2015-01-22 13:37:00
又是你 没碰过都把生死讲得很轻松
作者: arno162000 (沉默之邱)   2015-01-22 13:37:00
柯文哲说的对 活着就是最好的报复
作者: scatty (scatty)   2015-01-22 13:37:00
这样要求中学生太严格了
作者: abejun (歌德人)   2015-01-22 13:37:00
作者: chungyiju (海-绵-宝-宝)   2015-01-22 13:38:00
大家一出事就想合蟹 这种社会气氛只会让还活着的更痛苦
作者: toulio81 (恩...)   2015-01-22 13:38:00
欺负人到对方自杀的废物,一辈子被指指
作者: chungyiju (海-绵-宝-宝)   2015-01-22 13:39:00
你会打出这篇也让人觉得没同理心
作者: toulio81 (恩...)   2015-01-22 13:39:00
点点,找不到工作饿死街头也活该啦!帮助他们做啥?
作者: james732 (好人超)   2015-01-22 13:41:00
检讨受害者…
作者: Faertesi   2015-01-22 13:47:00
但你的论点不一定是那位国二生所想要的
作者: meishan31 (边缘人)   2015-01-22 13:53:00
(咬饵
作者: riccardo (riccardo)   2015-01-22 14:02:00
在FB看到好像是霸凌 但校方用手机来掩饰
作者: inby (inby)   2015-01-22 14:03:00
检讨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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