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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v111 (死做活做像条狗)
2015-01-22 00:18:21台侨捡尸性侵 揪友下次来韩国捡
2015-01-21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马姓韩国台侨前年来台,李姓友人招待他体验夜生活,2人在
小巨蛋商圈惊见小雯、小玲(均为化名)2名正妹烂醉倒在路边,马男涉将小雯带往旅馆
性侵,完事后还传通讯软件和李男相约:“下次到韩国夜店捡尸”,隔天即返回韩国。台
北地检署认为马男涉乘机性交罪事证明确,却逃避司法侦查,对他发布通缉。至于李男,
检方认定为共犯,将李起诉,但一、二审均以罪证不足判无罪。
这件上班族正妹遭韩国台侨捡尸性侵案,马男于前年10月4日来台,5日晚间,李男带他体
验按摩等夜生活,6日凌晨2时,经过敦化北路、小巨蛋附近,发现小雯、小玲醉倒马路旁
。
马、李2男扶起烂醉的2女,但她们无法指明住址,仅小雯指著马路旁办公大楼,2男逐层
查询之下,发现该大楼并非住家,但2女已将电梯吐得恶臭难闻,顶楼住户查看,要求2男
将烂醉的小雯、小玲带走,还报警处理。
6日凌晨3时许,因小玲醉得非常严重,已瘫软在电梯内,小雯口中则直嚷着“敦化北路”
、“106巷”等话,马男、李男商量后,由马男先拦出租车载小雯离开,又因找不到小雯
住处,马男指示运将载往最近旅馆,涉嫌性侵小雯。
马男得逞后,丢下全裸的小雯离去,清晨5时许,他与李男还以通讯软件通话,李男说“
抓一个喝醉的回饭店”,马男频称“谢啦”,还说“下次到韩国夜店捡尸”的对话,隔天
马男即搭机回韩国。
小雯6日上午8时酒醒,发现全身赤裸且下体疼痛,认为遭性侵,调阅监视器后提告。
至于烂醉的小玲,警方到场时,李男自称路过,警方因此护送小玲安全回家。检方侦查和
法院审理时,李男均指称,以为马男要送小雯回家,马男所做所为和他无关。
自由时报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84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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