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打街友是很有犯罪头脑的做法,
你下手不要太重,就只会是伤害罪,
而伤害罪是“告诉乃论”的!
所以要这位街友愿意提告,警察才能够处理,
但大部分街友都是弱势,被打了也不愿意或者不知道告人,
而且就算他真的去提告,因为没钱吃饭,或者怕被报复,
也很容易就无条件和解,或者收个几百块了事,
最后这些人还是无法受到应有的制裁。
这问题其实已经存在很久了,
不爽就去把街友打得头破血流,然后连警察都无可奈何,
所以就算人肉出来了,也很难用法律给他教训,
只能期待“恶人自有恶人磨”了......
p.s.
小弟只是讲讲因果报应论点,绝无任何煽动犯罪之意图,
请各位大大气愤归气愤,不要想动用私刑处理。
※ 引述《richshen (哇哈哈)》之铭言:
: 刚刚非常义愤填膺的打到中和安平派出所去
: 阿Sir:你好
: 我:ㄟ...你们昨天那两个打人的有处理吗
: 阿sir:这部分我们有在调查了
: 我:阿网络不是都有人找出来是谁打的了
: 阿sir:ㄜ..有 这部分我们有在侦办了 细节部分我们就不便透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