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李全教批南检不尊重议会 网友笑问:开始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1-21 12:22:57
※ 引述《lapetos (latt)》之铭言:
: ※ 引述《jiannshinlee (那就这样吧)》之铭言:
: : 东森新闻云
: : 李全教批南检不尊重议会 网友笑问:开始怕了?
: : 政治中心/台南报导
: : 台南市正副议长选举爆出贿选疑云,台南地检署日前前往台南市议会采验相关人员指纹。
: : 此举引起台南市议长李全教不满,认为行政人员无端被卷入政争,人权受到践踏、侮辱,
: : 且南检的行为完全不尊重议会,根本是便宜行事的作为。
: : 针对南检采验指纹一事,台南市议会19日发表声明表示,当时南检以电话通知台南市议会
: : 议事组要采集指纹,且未依流程出示检察署核准公文;而相关人员因经验不足贸然接受“
: : 不正常”的调查,议会内部已进行检讨。
: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121/456436.htm
: 真的屁话一堆耶
: 只要抓到贿选证据的话
: 李就会马上丧失议员身份惹
: 到时候就是跟郑捷一样的监狱犯而已啦
: 现在真的不知道在嚣张几点的
: 南检一定要办死这种人
: 让他知道人民没有这么好惹啦
: 南检验完指纹后就知道谁收钱了
: 到时候再叫那个出来转做污点证人
: kmt在南市议会敢这么嚣张都是靠李全教撑腰
: 只要他倒台的话,其他人就会马上闪人惹
: 中共的买台计划也会直接GG
: 所以这次南检真的要加油
: 台湾会不会被卖掉就看你们这次的办案能力了
其实程序是真的有问题
刑诉法205-2
要采集被告指纹
必须是为了调查犯罪事实
并且是被"拘提"或"逮捕"的"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情况下
才能强制采行
但我猜啦
南检都会说他们
都是自愿同意的
确实南检的处分找不到法条支持
作者: rabbit83035 (远野妖怪前线)   2015-01-21 12:23:00
现在谁不提供指纹不就身上有屎
作者: onetwo01   2015-01-21 12:24:00
扣个选票都给你拖拖拉拉的、不突袭怎么行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1-21 12:29:00
可以签搜索票强制搜索阿,刑诉条文又不是定假的
作者: pastor1982   2015-01-21 12:29:00
205-1,检察官许可鉴定人即可采样指纹 ,你要说的应该是205-2警察的强制处分权,因为警察不是程序主体,所以才需要因拘提或逮捕的要件限制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5-01-21 12:30:00
205是在讲鉴定和勘验,采指纹比较像是搜索和扣押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1-21 12:30:00
就像林益士的录音带,这是大家要的结果搜索扣押可以扣指纹?哪本刑诉教科书这样写?就算当搜索,也没令状阿,也不符合无令状搜索的条件这绝对是检查身体的强制处分
作者: pastor1982   2015-01-21 12:32:00
去采指纹的是地检署,不是刑事局,适用条文不同,南检的强制处分没问题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1-21 12:32:00
阿?205-1的主体不包括检察官耶,是规定侦查辅助机关说错啦,事205-2
作者: pastor1982   2015-01-21 12:34:00
实务上违法取得的证据实际上会被排除的很少,158-4权衡一下就回来了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1-21 12:36:00
检察官可以强制处分身体条文在哪?我翻遍法条找不到但我同意你说的,最后应该是158-4反正实务都马用凹的
作者: pastor1982   2015-01-21 12:37:00
新闻是说“台南地检署”带队去,205-1,鉴定人经检察官许可,得采取指纹
楼主: sluttervagen   2015-01-21 12:38:00
OK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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