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lusai ( )》之铭言:
: 如果立法消防第一时间到达研判视为违建不救火可以吗?
: 这样还有人敢盖违建吗? 根本就是一举两得呀!
: 敢盖、敢进去这种违法建物消费就不要出来靠北没人要救!
: 21岁,真的是令人鼻酸 > <
: 立法院那么多恶法都没事了,立这个法,很过份吗?
不行啊!
有些是顶楼加盖违建,顶楼失火你住楼下
不救火,是要等整栋烧光?
另外,火势不控制,波及旁边民宅怎么办?
最后,立这种法完全无法阻止违建加盖
因为很多违建者眼前只有钱跟利益而已
烧死的搞不好也不是违建者本人
而是,一些需要便宜租金的弱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