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祭重罚 逃逸越劳167人受罚近2300万台币
2015年01月18日 22:29
张企群
针对在台逾期或行踪不明的越劳,越南政府从2014年3月11日开始祭出重罚,除要支付高
额罚金外,返国后还需面临2至5年禁止赴国外工作,每人罚金相当台币12万至15万,至去
年12月底,裁罚人数总计167人,裁罚金额达150亿3000万越南盾,相当于台币2229万3945
元。驻台北驻越南经济文化办事处表示,将持续公布处分名单,加强裁处。
移民署统计,我国引进外籍劳工人数从2009年底的35万1016人成长至2014年底的54万5975
人,短短五年增加19万4959人,导致行踪不名外劳人数也持续升高。
为了呼吁在台非法滞留的越劳能自行到案,越南政府依据第95号议定书裁处,只要在2014
年1月21日期限前返国者可免罚,但许多劳工未能及时得知相关讯息,来不及办理自行到
案手续,经移民署沟通及协调后,越南政府同意延长至同年3月10日执行。
移民署指出,越南劳工在台每月薪水约500美元,此次罚金相当于1个越南劳工在台月薪的
10倍,相当于越南劳工在国内4年到5年的薪资,对逃逸越劳来说是一笔沉重的负担,可有
效发挥吓阻越劳逃逸作用。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50118002740-26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