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KKWANG ()》之铭言:
: 台大副教授陈永昌:无人察觉柯文哲是“智障”
: http://tinyurl.com/oy2au2y
: 自由 2015-01-18 22:20
: 曾竞选台北市长的台大国际企业学系副教授陈永昌今(18)晚公开痛批,
: 台北市长柯文哲先前接见爱尔兰国会众议员时,英文表达凸槌,
: 且连跳舞都不会,根本是“智障”、“公开丢脸”,
: 并痛骂台大医院竟无人察觉此事、缺乏国际水准。
: 根据报导,陈永昌发新闻稿连连砲轰柯文哲近日表现,
: 说他接见爱尔兰众议员时,突然以台语问现场翻译人员,
: “接下来要说什么”,根本连普通社交能力都不行,是“国际笑话”。
: 另外,对于柯文哲先前被拱跳舞,在台上出现摸头、摇手等动作,
: 陈永昌也批柯文哲这是智障的外在行为表现,
: 甚至直言:“跳舞对智障者是相当困难的事。”
: “大多数人无法想像台大医师教授是智障,他在台大医院当医师30年,
: 台大医院那么多医师受过各科基本教育,竟然没观察出柯文哲有智障,
: 表示台大医院医师水准还不是国际级。”
: 陈永昌呼吁,台大医院应对柯文哲作智障的个案研究。
维基百科找到的
未付管理费 台大副教授判还宿舍 2010-9-28 自由时报
http://www.busong.org/thread-4169-1-1.html
〔记者刘志原、胡清晖/台北报导〕台湾大学指控国际企业系副教授陈永昌未付
每月4000 元宿舍及停车场管理费,诉请他返还“温州街36户学人宿舍”,
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宿舍管委会合法,未缴管理费属实,
判应归还宿舍及停车位,归还前得每月付台大1万4640元;此案可上诉。
记者尝试联络陈永昌,但未取得联系。台大发言人廖咸浩强调尊重司法判决。
陈永昌主张,每月已付1万2000元宿舍费,管委会又要他另付每月3000元管理费
及1000元停车场维护费,主张管委会并非合法成立,认为台大不实指控他占用宿舍,
诉请赔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
台大强调,陈永昌2002年起借用宿舍及停车位,2006年宿舍成立管委会,
经住户大会订出公约,住户除宿舍费,应每月缴交管理费及维修费,
违者应返还宿舍,陈却自2007年起未缴管理维修费,校方2次发函催告仍未缴,
已在2008年终止宿舍借用关系。陈永昌强调,一直都在付费,是台大拒收他的钱。
===============
后续
===============
台大教授告发10法官 涉嫌枉法裁判 2011年12月13日15:05 苹果日报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11213/100746/
台大国际企业系教授陈永昌,今天上午前往台北地检署告发10名法官枉法裁判。
陈表示,台大违法要非宿舍所有权人的教授自组管委会,
但依《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台湾大学温州街36户学人宿舍”的全体宿舍住户,
并非是区分所有权人,无权成立“台湾大学温州街36户学人宿舍管理委员会”。
陈永昌不满台大不依法管理宿舍,还收管理费每月1万元,且违法要非教授自组管委会,
每户再收3千元,因此拒缴管理费,遭台大提告返还宿舍,
但历审法官都无视《公寓大厦管理条例》规定,枉法裁判,因此提出告诉。
============
心得的话,批评人家总是很容易,
同样的标准拿到自己身上就不见得适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