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2l (快乐的潜水夫)》之铭言:
: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208712
: 三创园区本体是“停车场”却加盖卖场?鸿海:怕亏钱
: 2015-01-18 12:36
: 〔本报讯〕由鸿海集团旗下三创数位公司得标的“台北资讯园区”,遭台北市议员质疑前
: 台北市长郝龙斌图利财团,当年鸿海以10亿权利金标得的这个BOT案,主体建物其实是“
: 地下停车场”,地上12层商城只是附属。鸿海对此发出声明,强调BOT法源叫做《促进民
: 间参与公共建设条例》,所以“公共建设”才是本业,考量停车收租可能亏钱,才会增盖
: 商场。
: 台北市政府在郝龙斌任内时将市民大道、新生南路、金山北路与八德路构成的资讯商圈,
: 规划成“台北资讯产业专用区域”,分三期计画开发。在第一期开发计画的光华数位新天
: 地启用后,第二期计画就是台北资讯园区BOT案,由鸿海旗下的三创数位公司得标。
: 民进党籍新北市议员童仲彦爆料,该案契约的主体建物是地下室的停车场,地上建物只是
: 附属设施,等于奉送给鸿海;每年租金只以土地公告现值的3%计算,“根本是赚翻了”
: 。而且,停车场工期3次延后仅轻罚150万元,更夸张的是,50年营运期只要10亿元的权利
: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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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三立新闻台》报导,民进党发言人徐佳青说,目前依照BOT相关条例,北市府只能规
: 范“本业”,也就是停车场,3C商城完全无法可管。附属事业却没法管,被以“交通设施
: ”来规避,未来就算市府想管,议会想监督,都管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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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头去检讨这份合约,鲁鲁实在不相信办不到人
这根本有涉嫌图利的情况,因为台北市府都知道鸿海要盖什么才发照
两个重点,停车场的容量市府合约要求的数量为何?
再来包装卖场后,这是市政府原本就知情的没关系
但是加上卖场后的权利金是否合乎目前周边市场状况?
如果要求的停车位数量低于现在都市规划的情况
再加上权利金要是低于市场行情太多
那还办不到人? 这还不算割地赔款什么才是割地赔款?
国民党拼经济果然一流,财团各个甲霸霸
欲走还留,舍不得放不下,把人民当白痴 好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