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马英九称给女儿500万非赠与 绿批说谎

楼主: amovie ( )   2015-01-17 04:03:46
先讲结论
马英九亲口赠实500万是汇款给他的海外子女帐户
所以一定要缴赠与税
不可能用生活费就免缴赠与税
高雄国税局网站说明
“Q4:结构外汇至子女国外帐户,供就学基金,为何遭课赠与税处罚?”
Q:申请人结购外汇汇至子女国外银行帐户,系供其子女作为就学基金
及国外置产,为何遭课征赠与税并处罚?
国税局说明,申请人结购外汇后,无论以自己名义汇至子女国外银行帐户,
或提供资金以子女名义结购外汇,转汇到子女在国外的银行帐户,供作其
就学基金或于国外置产,均属父母对子女之赠与行为,应依法于赠与行为
发生后30日内向稽征机关办理赠与税申报并缴纳赠与税。
申请人既因漏未申报赠与税,经稽征机关查核银行资金流程资料,查获申请人之子女为未
成年人,本身并无资力置产,申请人确系无偿将财产移转予下一代,除补征税款外,并处
以所漏税额2倍以下之罚锾,并无违误。
※ 引述《DomainT (DomainT)》之铭言:
: 不是很懂耶...重点是这句
: 马英九推托500万元是给女儿的生活费
: 财产要转给儿女,要省税,只要跟别人说我是给儿女“生活费”?就可以了?
: 这............................会不会太扯了点??
: 我是说....
: 这不是说谎不说谎的问题,这是常识问题吧????
作者: SuperUp (( ̄▽ ̄#)﹏﹏)   2015-01-17 04:11:00
国睡局:检举人请提出证明.... 转身,翻宋朝法条
作者: alladult (alladult)   2015-01-17 04:22:00
法条很明确,就算是生活费一样要缴税,主要是超过免税额
作者: gag565 (打不死小神童)   2015-01-17 08:08:00
干一次女儿给一佰万行不行!!!
作者: C32AMG (囧)   2015-01-17 08:27:00
楼上 那得开发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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