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连胜文:对柯P保留法律追诉权

楼主: mshuang (竹碳乌龙)   2015-01-16 19:44:45
※ 引述《XSUDOX (老板 素肚要辣不要切)》之铭言:
: 之前这只在选举时一直宣传牠是法律博士,今天牠完完全全证明牠在法律方面是门外汉,
: 程度跟只对的抄腥闻的妓者没两样、
: 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追诉时效没有保留与否的问题,不管你宣称保留还是宣称不保留,时
: 效都不会提前或延后,只有台湾那些无脑妓者才会搞出保留法律追诉权这白痴词汇。
: 妓者无知没差,反正牠们不是法律系,所以可以凹,但这D成天宣称自己法律博士,居然
: 讲出这无脑词汇…
: 只能说老爸有钱真好
: 脑袋再笨都能进好学校
没办法,因为台湾社会法治教育薄弱,人民对于法律理解和认识不足
讲太法律条文的东西,怕记者和水准不足的人听不懂
到时候又出来酸连胜文在讲啥我怎么都听不懂
只好委屈一点讲错误但是多数人都听得懂的错误内容
作者: delphi1989 (FrightenLife)   2015-01-16 19:46:00
可以再诚恳一点吗
作者: pathfinder (just enjoy the show)   2015-01-16 19:46:00
连D:我今天MP不够,就....就先饶了你(高速后退
作者: ptt0219 (A boy has no name~~)   2015-01-16 19:47:00
公诉罪何时才能更正为非告诉乃论之罪呢?
作者: ivan0928 (夜思)   2015-01-16 19:48:00
我不信胜文会想那么多
作者: jogoya (运动是为了吃更多美食)   2015-01-16 19:48:00
妓者:那你要保留多久?
作者: bluetory99 (BLUETORY)   2015-01-16 19:58:00
屁勒他讲不排除对柯先生提告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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