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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连胜文逃漏税 国税局密件黑色信封回函
针对国税局两套标准查察柯文哲、连胜文逃漏税一事,
民进党立委陈其迈日前去函国税局要求说明如何查核。
其中柯文哲部分,北区国税局以2页公文回函;
但连胜文部分,台北市国税局高规格对待,
不仅列入密件,还装入两个信封,其中一个是不透光密件专用的信封,相当特别。
前台南市民进党议员王定宇14日提出马总统2笔逃税的“具体事证”,向国税局举发。
包括马英九93年5月25日曾转存300万元到马以南帐户,
另一笔则是马英九夫妇曾汇款500多万元给在美国的女儿。
王定宇质疑,这两笔款项,是借贷?还是赠与?
总统府当晚即表示,马总统夫妇汇给在美求学女儿的款项,依遗产及赠与税法规定,
不算赠与,不计入总额,何来逃税之嫌?
马总统大姐马以南因购屋需求,向马总统借贷300万元,之后陆续偿还,
马总统也都有依法据实申报个人借贷债权,证明这是借款,不是赠与。
对此,立委陈其迈今日上午召开“马英九说谎涉逃漏税”记者会继续追打。
就马唯中部分,陈其迈指出,根据马英九特别费起诉书附表,
周美青分别于88到93年汇款给马唯中5,822,130元
(88年1,284,500元;89年1,117,700元;
90年2,368,480元;92年40,000元;93年1,011,450元)。
不过,陈其迈指出,遗产及赠与税施行细则第20条规定,
赠与税纳税义务人办理赠与税申报时,应填具赠与税申报书,检同有关证明文件,
据实申报。也就是,给马唯中的“生活费”,
不管是哈佛大学的学费或其他开销,应检具收据向国税局申报;否则每年不能超过1百万元。
陈其迈表示,马英九、周美青汇给马唯中的钱都是从特别费来,
他相信,马英九偷偷摸摸、一定不敢去申报,否则请马英九拿出申报的纪录来。
陈其迈说,虽然马英九逃漏税的金额不高,但他已经向国税局检举马英九逃漏税,
也请国税局比照查柯文哲的标准来查。
至于马大姐所谓3百万元借款部分,陈其迈也拿出马的财产申报出来打脸。
陈其迈说,93年马英九申报1,500,000元给马以南贷款;
94年申报500,000元贷款,两年加起来仅2百万元,
跟特侦组查到的93/5/25转到马以南的3百万元,还差了1百万元。
他说,马英九申报不实,依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第12条得处6-120万元罚锾。
至于国税局处理柯文哲、连胜文两人逃漏税部分,陈其迈也说,竟然出现两套标准。
在柯文哲部分,财政部北区国税局的公文等级写“密”,保密期限是114年1月31日解密。
检举人则写“民众检举”;在连胜文部分,台北国税局回复的公文也是“密”件,
保密期限是“保存年限届满后解密”,检举人则具名为周玉蔻与王威中。
回函写着要求检举人10日内提供可供稽查的资料,也说正主动蒐集相关资料查核中。
陈其迈说,比较特别的是回函的规格,柯文哲部分仅是两张简单的公文书;
但连胜文部分,台北国税局却将公文放入两个信封回复。
其中,里面的那个信封还是不透光的密件信封,相当特别。
国税局:依法行政谢谢 在野党不懂不要来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