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闯红灯走斑马线 男被撞仍获赔194万

楼主: ichch (渡船人)   2015-01-16 13:21:07
※ 引述《cisbpmtw (cisbpmtw)》之铭言:
: http://ppt.cc/W~0x
: 苹果日报
: 闯红灯走斑马线 男被撞仍获赔194万
: 2015年01月16日12:39
: 高姓香港籍男子2010年间来台,走路行经台北市南京东路公共汽车专用道,因闯红灯遭306号
: 公共汽车撞倒,肋骨断4根、右肾挫伤,共住院58天,他求偿496万元,法官认为,高男虽闯红
: 灯,但因他走在斑马线上,公共汽车驾驶仍应礼让,判大都会客运与洪姓驾驶应赔偿,但高男
: 闯红灯被撞,应自负4成过失责任,赔偿金打6折,判大都会客运与洪男连带赔194万余元
: ;仍可上诉。
: 高男指出,自己是走在斑马线上,洪姓公共汽车驾驶却未礼让他,导致他受伤,应负起赔偿责
: 任,洪姓驾驶强调,他是正常行驶在公共汽车专用道上,也没有超速,是因高男闯红灯而肇事
: ,但坦承没有礼让人行道上的行人,愿负2成过失责任,法官认为,他应负6成过失责任,
: 判赔194万;刑事部分,洪男已遭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罚金5万元确定。
: (刘志原╱台北报导)
就法论法
板友已经双重标准 ,而不自知
大家提到救护车,都认为救护车是吃了无敌星星,拥有优先路权
任何车辆备撞或者撞到救护车,都是车辆的错,因为救护车拥有优先路权
其实根据法规,行人走在行人穿越道也有绝对路权,也因为如此,本案例法官才会判赔行

根据道路管理规则,汽机车经过行人穿越道本应减速通过,如遇行人也应礼让先行
其实提到救护车,每次新闻出事的救护车都不是消防队的救护车,大部分是民间救护车
其实我对这种民间救护车不是很好感,他们运送的通常是因为不便于行的老人,大部分是
因为转院或检查,无法搭乘一般车辆,因此雇用救护车载送,大概就是出租车的功能,而
这些老人需要的不是急送,他们根本没有生命危及,相反的,反而是需要安稳的送达,但
是这些运送的司机都仗着开救护车而横冲直撞,出车祸怪对方没有礼让
其实,真正消防队的救护车,虽然一样会鸣放警笛,但是如果病情没有很紧急(例如轻微
车祸,没有立即性危险),他们并不会急着闯红灯
当然,我每次听到警笛声,我一定很急着让路,但是也因为如此,我会希望这些民间车辆
,如果不是很紧急的案子,请不要放警笛,因为这样会让人很紧张
作者: crossdunk (推嘘自如)   2015-01-16 13:22:00
情理法 法在最后面 哀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质)   2015-01-16 13:22:00
还没看到闯红灯行人和救护车相撞
作者: dixieland999 (迪西兰)   2015-01-16 13:22:00
救护车虽有优先路权,但还是不要乱开乱飙...抢快个2秒钟但最后出事...既没快到也没救护到,全输
作者: GoalBased (Artificail Intelligence)   2015-01-16 13:24:00
所以 车上的人死了你要负责吗
作者: crossdunk (推嘘自如)   2015-01-16 13:24:00
楼上想必没有看内文
作者: lostsky93 (不悔)   2015-01-16 13:25:00
每个路口几乎都有行人斑马线 这样看来行人随时可以走囉
作者: wwf449 (小乡民)   2015-01-16 13:25:00
不知道你哪边的消防队欸 我们这边也是会闯 但是会停下来确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1-16 13:26:00
还是要红绿灯啊,因为要决定十字路口的车流
作者: amengcc (风行烈)   2015-01-16 13:29:00
红灯的时候在斑马线行人有绝对路权 那红灯的作用?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质)   2015-01-16 13:29:00
绿灯开快 开快难煞车 然后在斑马线撞到闯红灯的人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质)   2015-01-16 13:30:00
沿路收集伤患 大丰收 (误
作者: kenro   2015-01-16 13:30:00
以后缺钱就闯红灯撞上去吧
作者: Bcl2 (Marching On)   2015-01-16 13:30:00
"闪救护车"的动作本身就可能会有事故风险 话说若因此造成死
作者: richmond1223 (richmond1223)   2015-01-16 13:31:00
民间救护车一堆响笛去买槟榔 不然就闯红灯
作者: arrenwu (键盘的战鬼)   2015-01-16 13:31:00
闯红灯撞上去不会赚钱啊 只是有人会摊一点你受到的损失
作者: Bcl2 (Marching On)   2015-01-16 13:31:00
伤事故 那是否只能走民事处理? (除非救护车不在执勤状态)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1-16 13:34:00
其实就是这样 所以常见国外驾驶不论灯号如何 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 就是这个原因 同样规定放在台湾就成鬼岛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质)   2015-01-16 13:36:00
这是整个配套 车看到人要让 人过马路要看 都要守号志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1-16 13:37:00
很多人还是欠缺路权观念 国人出国赞叹国外驾驶多好 赞叹了
作者: Entropy1988 (有意志的物质)   2015-01-16 13:37:00
做一半的 各种乱象层出不穷
作者: cystal (专业代PO)   2015-01-16 13:41:00
第一篇嘘的大概都没驾照
作者: mu178 (阿鲁巴原虫)   2015-01-16 13:43:00
还有必须澄清一点 如果是行人突然出现 不及反应 驾驶还是有免责可能 像这类案件会判赔 通常都不是突然出现的情况
作者: mutccshleon (年度最佳它它)   2015-01-16 13:45:00
哈哈哈哈哈,台湾的环境本来就是私人运具最大,大众运输次之,行人最差,但实际上应该是倒过来,行人最大,大众运输次之,私人运具最小,不论实际上还是法律上都应该是这样,但是民众现在只会以“我开车我最大”本位思考罢了
作者: ynd (世态有如云变改)   2015-01-16 13:48:00
行人自己别闯红灯守法。不就得了。扯什么薯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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