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体来源:
苹果日报
2.完整新闻标题:
学者:台湾企业要求劳工加班 大多数违法
3.完整新闻内文:
台湾劳工阵线今举办“消失的休息权?!”座谈会,对于政府预计将于明年实施的缩短法
定正常工时政策,多位学者提到也应加强限制加班工时上限,不应以放宽加班时数上限来
换取劳工工资。
文化大学法律系教授邱骏彦谈到,缩短工时无非透过“劳资协商”与“政府主导”两种途
径,但依《劳基法》规定,劳工加班必须经由劳资会议获工会同意,但我国136万家企业
,只有4万多家实施劳资会议,90%以上没有工会,显见大多数公司加班都是违法;如此严
重的问题,代表我国缩短工时必须要由政府主导。
目前劳动部提出的《劳基法》缩短工时修法草案中,虽然每周正常工时缩短,但每月加班
工时上限却规划由46小时放宽到60小时,理由是确实有劳工希望多加班来增加所得,但对
此邱骏彦却不以为然,“要提升劳工的工资,绝不让劳工多工作换来的,不为了要突破低
工资,就牺牲劳工的健康和生命”。
邱骏彦说,目前我国全年总工时已达2142小时,比韩国2090小时、日本1745小时都多上许
多,政府必须要加强加班时数上限的控管,可以依企业规模来逐步要求落实缩短工时。
政大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则说,政府要缩短工时,是要解决“工时”问题,还是要解决
“工资”问题?如果是要解决工时问题,应该以维护国民健康、职业与家庭调和为最高政
策,理解产业真的弹性需求,废除责任制。(唐镇宇/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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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备注:
然后勒?